依撒意亞
第 11 章
1
默西亞的和平
(依9;30:18-26;65:16-25;詠72)
從葉瑟的樹樁必長出嫩枝, 從他的根必發出幼芽。
2
上主的神必住在他內, 就是智慧和明達的神, 謀略和能力的神, 知識和敬畏上主的神。
3
他的喜悅在於敬畏上主, 他行審判不憑他雙眼所見, 作判斷不憑他耳聞的傳言;
4
他卻以正義審判貧民, 以公道判斷地上的卑微者,以口中的棍仗打擊全地, 以唇間的氣息誅殺惡人。
5
正義要做他的腰帶, 忠信要做他脅下的佩帶。
6
豺狼將與小綿羊同住, 豹子將與小山羊同臥,牛犢、幼獅一同飼養, 一個幼童要帶領牠們。
7
母牛和母熊一同放牧, 牠們的幼雛同臥一處, 獅子與牛一樣吃草。
8
吃奶的嬰兒在毒蛇的洞口玩耍, 斷奶的幼童把手放在毒蛇的巢穴。
9
在我的整座聖山上, 誰也不傷害,也不破壞;因為對上主的認識要充滿全地, 像水充滿海洋一樣。
10
充軍者重返家園
(35;則37:15-28)
到那日,葉瑟的根必立為萬民的旗幟,列國的人要尋求他,他的居所將是光榮的。
11
到那日,我主必再次伸手,贖回祂子民中剩餘的人,就是在亞述、埃及、帕特洛斯、雇士、厄藍、史納爾、哈瑪特,和眾海島所剩下的人。
12
祂必向列邦豎起旗幟, 召集以色列被擄去的人,又將離散的猶大人, 從大地四極聚集起來。
13
厄弗辣因的嫉妒必消失, 猶大的敵意必被剷除;厄弗辣因不再嫉妒猶大, 猶大不再敵視厄弗辣因。
14
他們將往西撲在培肋舍特人的山上, 又一同擄掠東方人;他們要掌管厄東與摩阿布, 阿孟人也必服從他們。
15
上主必使埃及的海灣乾涸, 祂也向大河揚手,以暴風襲擊,使其分成七條溪流, 讓人步行便可走過。
16
從亞述將開拓一條大道, 為祂子民中剩餘的遺民而設,像昔日為以色列 從埃及地上來一樣。

註釋
第一依撒意亞
第1–39章的記載超過全書的一半,各篇神諭和論述,見證了四十多年來以色列國和猶大國信賴財力軍力,卻不信賴上主。君王和戰爭導致國家衰敗,先知仍懷抱盼望,預言一位默西亞——完美的君王將要來臨(9:1-6;11:1-16),及上主在末日按正義統治列國萬民(24–27章)。兩國先後被滅,充軍成為救恩史的分水嶺。充軍前,先知指出子民的罪惡和將來的懲罰,呼籲悔改;充軍後,先知宣佈亡國的原因,預告上主要拯救子民和復興耶路撒冷。
第一依撒意亞
第1–39章的記載超過全書的一半,各篇神諭和論述,見證了四十多年來以色列國和猶大國信賴財力軍力,卻不信賴上主。君王和戰爭導致國家衰敗,先知仍懷抱盼望,預言一位默西亞——完美的君王將要來臨(9:1-6;11:1-16),及上主在末日按正義統治列國萬民(24–27章)。兩國先後被滅,充軍成為救恩史的分水嶺。充軍前,先知指出子民的罪惡和將來的懲罰,呼籲悔改;充軍後,先知宣佈亡國的原因,預告上主要拯救子民和復興耶路撒冷。
默西亞的和平
這又是一首預言默西亞的詩歌。亞述的大樹被砍伐,對比之下,猶大王家的樹幹卻生出嫩枝,這位理想的君王成為戰後遺民回歸的目標(10:33-34;11:1,10)。這位默西亞將是達味的後裔(1)。他與上主關係密切並充滿神恩(2),包括:屬神的智慧、人間的明智、有謀略、有能力、有知識、忠誠地敬畏上主。敬畏上主是智慧的基礎(箴1:7),具體的表達在於服從上主,因此他有卓絕的判斷力,是公平公正的判官,為窮苦人伸冤;他憑言語或出命令,就可打擊所有的仇敵與惡人(3-4)。他以公義和忠誠治國,與從前的君王完全不同(5)。他統治的並非動物園,而是說尊卑大小都能和平共處,強者弱者不再彼此傷害,仇恨消除,有如原初的樂園(6-9;13)。先知論述的不僅是超級君王,連子民也是卓越的子民。所以,本章應是指向巴比倫充軍期的未來理想國度,期盼四散的子民因這位默西亞而回歸熙雍(10-12)。
第2節的幾項神恩,在希臘文譯本和拉丁文譯本把重複了的「敬畏上主之神」譯為「孝愛之神」,於是教會傳統以這七項為聖神七恩。希伯來文的ruah,在中文譯為「神」,此字原本的意思也包括:氣息、風、靈,以及天賦的各種才能、靈感、言語、判斷力和行動力。以色列人歷史上的首領、匠人、先知、民長、司祭與君王都領受過神恩(出31:3;戶11:17;民3:10;6:34;撒下23:2;列下2:9)。
充軍者重返家園
重複出現的「到那日」顯示11:10所開始的段落直到12:6才完畢(11:10,11;12:1)。在先知文學中,「到那日」這短句標記了上主的審判、懲罰、或終末來臨的時期。
第10-16節的預言是說猶大亡國後、子民已充軍到巴比倫和其他地方,盼望四散子民回歸並重聚在耶路撒冷。在「第一依撒意亞」時期尚未發生這些事,而是他以後的弟子在編輯全書的時候,把這段二百多年後才出現的預言放在此處,使依撒意亞先知貫徹全書的重要主題:以色列被煉淨後,萬民要透過以色列歸向上主(2:2-5;6:12-13;11:10-16;14:1-2;25:6-8;35章;40–55章等等)。
第11節指出南北二國的遺民僑居之處,是上主親自領回他們,使他們重聚合一(則11:17;20:34,41;詠147:2)。先知把這次回歸比作再次出埃及的奇蹟,特徵包括:遺民報復周邊民族、上主克勝異國(埃及、巴比倫、亞述)、在海中和陸地開路(14-16;參閱19:23;40:3;62:10)。
然而,除非遺民在外地仍然堅持對上主的信仰,並拒絕融入當地人的生活習俗,否則他們不容易回應這個「回歸熙雍」的呼籲。聖經也記載了遺民僑居異地的信仰衝擊(例如多俾亞和艾斯德爾的故事),厄斯德拉時期回歸的以色列人也實在不多,都是信仰堅定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