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是阿摩茲的兒子依撒意亞的神視,是他在烏齊雅、約堂、阿哈次,及希則克雅作猶大王的日子裏,看見有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神視。

2

上主控訴子民

(亞4:6-13)

諸天啊!要聽。大地啊!側耳聽。 因為上主說: 「我養育兒女,提攜他們長大, 他們竟背叛我!

3

牛認得自己的主人, 驢認得主人的槽; 以色列卻不認得, 我的子民卻不明白!」

4

禍哉!犯罪的國民,罪孽深重的百姓, 作惡的種族,敗壞的子孫! 他們離棄上主, 蔑視以色列的聖者, 轉身背棄了祂。

5

為何你們多受打擊?為何繼續叛逆? 你們已滿頭傷痛,全心昏厥;

6

從腳掌到頭頂,體無完膚, 渾身瘀腫、傷痕和潰爛, 沒有擠淨,沒有包紮, 也沒有油膏滋潤。

7

你們的國土荒涼, 你們的城鎮被火燒毀; 你們眼看自己的莊田被外邦人侵吞, 既被外邦人傾覆*,莊田已荒涼。

8

僅存的熙雍女兒, 好像葡萄園的草棚, 如瓜田中的茅屋, 又像被圍困的城市。

9

若不是萬軍的上主 為我們留下少數倖存者, 我們早已變成索多瑪, 如同哈摩辣了。

10

再次控訴

(58;詠50:1;德35:1)

索多瑪的官長啊! 聽上主的話吧。 哈摩辣的百姓啊! 要側耳聽我們天主的教誨。

11

上主說:你們獻的許多祭品, 為我算什麼? 我已厭膩了公綿羊的全燔祭 和肥畜的脂肪; 公牛、羔羊和公山羊的血, 我都不喜歡。

12

你們來朝見我時, 誰向你們的手要求這些, 叫你們踐踏我的庭院呢?

13

不要再獻無謂的供物, 燒香已讓我憎惡; 新月、安息日、召集的大會, 我已不能容忍作惡的聚會。

14

你們的新月和節期,我心中痛恨; 這些慶節成了我的重擔, 我擔當得不耐煩。

15

你們舉手祈求時,我必閉眼不看; 就算你們祈禱更多,我也不聽。 你們的手沾滿了血,

16

你們要洗滌,自潔, 在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 你們要停止作惡,

17

學習行善; 尋求公道,糾正壓迫者; 為孤兒伸冤,為寡婦辯護。

18

上主說:現在你們來! 我們彼此辯論。 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 雖紅得發紫,必白如羊毛。

19

你們若甘願聽從, 必吃這地的美物;

20

若不聽從,反而叛逆, 必被刀劍吞滅; 這是上主親口說的。

21

不忠的城

(耶23:1;則16:1;歐2:1)

忠實的城怎麼變成了蕩婦! 從前充滿公道,正義居在其中, 如今卻有兇手居住。

22

你的銀子變為渣滓, 你的酒摻水變淡。

23

你的首領叛逆, 是盜賊的同黨,全都喜愛賄賂, 索求報酬;不為孤兒辯護, 寡婦的爭訟也不上達他們。

24

因此,我主、萬軍的上主、 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嘿!我必向我的對頭洩恨, 向我的敵人報仇!

25

我要把手反過來對付你, 用鹼煉盡你的渣滓, 除淨你的雜質。

26

我必恢復你的判官,像先前一樣, 使你的參謀如起初一樣。此後,你將被稱為 正義之城、忠實之邑。

27

熙雍要因公道得救贖, 其中歸正的人必因正義得救贖。

28

但叛徒和罪人必一同敗亡, 離棄上主的必被消滅。

29

那些人必因所喜的聖樹*而慚愧, 你們必因所選的花園而蒙羞;

30

你們必像枝葉枯萎的聖樹, 又像無水的花園。

31

有權勢者有如麻線, 他的工作好像火花,二者一同焚燒, 無人使之熄滅。

註釋

1:1 - 39:8

第一依撒意亞

第1–39章的記載超過全書的一半,各篇神諭和論述,見證了四十多年來以色列國和猶大國信賴財力軍力,卻不信賴上主。君王和戰爭導致國家衰敗,先知仍懷抱盼望,預言一位默西亞——完美的君王將要來臨(9:1-6;11:1-16),及上主在末日按正義統治列國萬民(24–27章)。兩國先後被滅,充軍成為救恩史的分水嶺。充軍前,先知指出子民的罪惡和將來的懲罰,呼籲悔改;充軍後,先知宣佈亡國的原因,預告上主要拯救子民和復興耶路撒冷。

1:1 - 39:8

第一依撒意亞

第1–39章的記載超過全書的一半,各篇神諭和論述,見證了四十多年來以色列國和猶大國信賴財力軍力,卻不信賴上主。君王和戰爭導致國家衰敗,先知仍懷抱盼望,預言一位默西亞——完美的君王將要來臨(9:1-6;11:1-16),及上主在末日按正義統治列國萬民(24–27章)。兩國先後被滅,充軍成為救恩史的分水嶺。充軍前,先知指出子民的罪惡和將來的懲罰,呼籲悔改;充軍後,先知宣佈亡國的原因,預告上主要拯救子民和復興耶路撒冷。

1:2 - 1:9

上主控訴子民

上主呼喚天地作證,祂誓要對抗祂的子民(參閱申4:26;32:1;詠50:4)。這種情況的後果,通常是地上萬民遭殃受難,或大自然的崩壞(參閱44:23;耶4:28)。
從這召喚開始,先知描述上主與子民的惡劣關係。子民忘記了他們的苦楚和挫折是由於遠離了上主,不認自己的主(3)。他們罪惡滿盈有如該罰的索多瑪,但上主沒有把他們滅絕,而保留了少數遺民有如保留種子(9),要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發芽成長和結出豐盛果實。「遺民」的觀念,亞毛斯已宣講過了(亞3:12;5:15),依撒意亞在書中多次論述(6:13;7:3;10:19-21;28:5;37:4;37:31-32),其他先知也循此路線多有發展(米4:7;5:2;索2:7,9;3:12;耶3:14;5:18;則5:3;9)。

1:10 - 1:20

再次控訴

先知以索多瑪和哈摩辣形容耶路撒冷的領袖和子民,指他們逃不了毀滅之災(10;創19)。這子民的罪在於虛偽的虔敬,和邪惡不義的行為。凡社會文化或宗教,若不基於公道正義,無視窮人弱小孤兒寡婦,都使上主厭惡(參閱亞4:1;5:21-27;依29:13-14)。法律要求子民照顧貧困卑微者(出22:21-22;申10:18;14:29;15:11;27:19),因此,上主斥責獻祭者的手沾滿了無辜者和窮人的血,一切禮儀和宗教活動,其實是他們的犯罪證據。上主仍希望寬恕子民,但子民必須聽從上主的話,誠心改過(18-20)。

1:21 - 1:31

不忠的城

首都或大城常被形容為婦女。耶路撒冷變成妓女,意思是這城拋棄了信仰上的忠貞,為了換取國勢而與異國結盟,接納各種神明的偶像崇拜(17:9-11;27:11;47:14)。但上主決不放棄,要使這城經歷煉淨,回復忠貞,更勝從前(25-26)。賦予新名字,表示新的生命和方向(創17:5;32:39);先知在此早預告了耶路撒冷將來的光榮(2:1-5;60:14;62:4,12;則48:35)。「公義之城」必賞善罰惡,受罰的罪人包括崇拜偶像者(申12:2-3),和不義的權勢者(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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