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文舊約譯本稱這書為《肋未紀》,意思是「關於肋未的」,因為書中內容大都關於肋未支派的司祭職責,以及祭祀、禮儀和民生的法律。猶太人聖經傳統以書中第一個詞語作書名,就稱這書為《召喚》,意思是上主召喚子民(1:1)。全書目的是教導子民成聖,敬天愛人,這樣他們才可親近至聖的上主(11:44, 45;19:2;20:26)。

寫作背景
《五書》的第三本是《肋未紀》,前面的《出谷紀》和後面的《戶籍紀》都記述以色列人從某地走到另一處的經歷,而《肋未紀》內發生的事情都在西乃曠野(1:1;7:38;25:1;26:46;27:34)。從時間來看,百姓出埃及第三個月初一來到西乃曠野(出19:1),在第二年正月初一豎立了會幕(出40:17, 34-35);然後上主從會幕裏召喚梅瑟並訓導以色列人(1:1,包括《肋未紀》內容),直到二月二十日下令離開西乃曠野(戶10:11-12)。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肋未紀》的意義:出埃及之後,上主與人同住的具體「硬件」是會幕,而會幕運作方式的「軟件」就在《肋未紀》。全書的主題是:由於上主是至神聖的,凡人要保持聖潔才可親近上主(11:44, 45),就要認識神聖與人的關係、潔與不潔,無罪與有罪。為此,《肋未紀》內容大都是以「我是上主」的權威,藉着梅瑟頒佈出來的祭祀規定、民生法律和道德規範。書中只有兩段敘述,涉及褻瀆神聖者受罰的案例(10:1-20;24:10-23)。
本書透過梅瑟傳述上主的旨意,確立了司祭的神聖職份,並只在亞郎子孫中世代承繼。司祭負責維持百姓與上主的連結:向上主,他代百姓呈上各種祭獻;對百姓,他要教導眾人遵守法律(10:10-11;申33:10;拉2:7)。法律為以色列人來說,是他們得享上主賜福的條件(18:5;26:1-13),也是他們與其他民族有所不同,並顯示智慧的特徵(申4:1-9)。
《肋未紀》雖然是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腳的事,內容卻包括定居客納罕地以後的生活規則,以及再幾百年後經歷亡國充軍的沉痛反思。例如:百姓在曠野遊牧不能耕種,書中卻提到莊稼和果樹(19:9-10, 23-25);還有第26章描述百姓固執背叛的後果(26:27-44),其實是記憶國破家亡的慘況,讓當下的聽眾和讀者面對「生死二路」,再次作出選擇。

宗教訊息
上主給了以色列人兩個方法去親近祂:其一是按情況需要而獻祭,尤其是為了賠補和贖罪;其二是過聖潔的生活,遵守法律行善行義。《肋未紀》說明了各種祭獻及其意義,但後來以色列失去了聖殿和合法祭祀的地方,他們更清楚明白祭獻的精神是感恩、懺悔、改過,和聽從上主的教導(詠51),如此仍能親近上主。至於以色列人守法律的原則,是愛上主(申6:4-5)和愛人如己(19:18)。這兩大原則沒有改變,至今仍是虔信者的生活信念(參閱瑪19:19;22:39;羅13:9;迦5:14;雅2:8)。
在新約時代,司祭、祭獻和贖罪的觀念,在耶穌身上達到圓滿的意義:耶穌在十字架上犧牲,是以永恆大司祭的身份,一次而永遠完成了為萬民的贖罪祭(參閱羅3:25;若一2:2;4:10;希2:17;4:14-10:18;伯後2:24)。萬民皆可藉着耶穌親近天主,不再受民族血統和地區所限,正如耶穌說:天父要那些真正敬拜的人,以心神和真誠敬拜祂(若4:23)。

本書可分為以下部分:
1. 民眾的五種祭獻(1-7章)
2. 司祭的神聖職責(8-10章)
3. 民眾的潔淨法(11-15章)
4. 贖罪日(16章)
5. 民眾的聖潔生活(17-20章)
6. 司祭的聖潔生活(21-22章)
7. 民眾要守的節日和禧年(23-25章)
8. 結論:選擇服從或背叛(26章)
9. 附錄:許願和贖回的法律(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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