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多前书
第 9 章
保禄为楷模
我不是自由的吗?我不是宗徒吗?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你们不是我在基督内工作的成果吗?
纵然我为别人不是宗徒,但我为你们总是宗徒!因为你们在主内就是我任宗徒职的印证。
对那些质问我的人,这是我的答辩:
难道我们无权接受人们供应饮食吗?
难道我们无权带着信主的妻子同行,像其他宗徒、主的弟兄们及刻法一样吗?
难道只有我和巴尔纳伯没有权利不借劳动谋生吗?
有谁当兵要自备粮饷呢?有谁栽葡萄园而不吃园里的果实呢?或者有谁养牛羊而不喝牛羊的奶呢?
我说这些,只是人之常情吗?法律不是也这样说吗?
梅瑟法律上记载:“牛在打场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天主关心的是牛吗?
或者祂不是完全为我们的缘故说的吗?祂当然是关心我们而说的。因为农夫耕耘是期望收获而耕耘,打谷也期望分享丰收而打谷。
我们既然在你们中间播下了属神的恩赐,那么,从你们那里收获一些物质的供应,这算过分吗?
假如别人能在你们中间分享这权利,更何况我们呢?但是,我们没有用过这权利,反而忍受了一切,以免我们阻碍别人接受基督的福音。
难道你们不知道,服侍于圣殿的,就由圣殿获得食物;供职于祭坛的,就分享祭坛上的物品吗?
同样,主也规定了:那传福音的人,应靠福音而生活。
但这些权利,我却从未用过。我写这些话,也不是要人这样对待我;因为我宁愿死去,也不会让人夺去我夸耀的理由。
我若传福音,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因为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
假如我传福音是出于自愿,我就配得赏报。但如果不是出于自愿,我只不过是执行交托给我的职责,
那么,我的赏报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时白白地传,免得用尽我在福传职务上的权利。
所以,我固然不受任何人管束,但为了赢得更多人,我甘愿作众人的奴仆。
对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赢得犹太人;对法律下的人,我就作法律下的人(虽然我已不在法律之下),为赢得法律下的人。
对法律以外的人,我作法律以外的人(虽然我并不在天主的法律之外,而在基督的法律之下),为赢得法律以外的人。
对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赢得软弱的人。对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总要设法救一些人。
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福音,要与人共享福音。
难道你们不知道,在运动场上赛跑的,大家都跑,但只有一人得奖赏吗?你们也要为获得奖赏而跑。
运动员在一切事上都有节制,只为夺得一个可朽坏的冠冕;而我们却是为夺得不可朽坏的冠冕。
所以,我奔跑,并非漫无目的;我打拳,并非如同打空气。
但我鞭策自己的身体,是要使身体完全受我支配,免得我向别人宣讲福音后,自己反而落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