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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中的乱伦事件

(申27:20;肋18:8,20:11)

确实有报告说,你们中间有淫乱之事,竟然有人与自己父亲的妻子姘居。这种淫乱,连在异教徒中也没有。

2

但你们还在自高自大!难道不应该痛心疾首,把你们当中做这事的人赶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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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我,我身体虽不在你们那里,心神却与你们同在,一如亲自在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名,我已判决了做这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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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聚会时,我的心神与你们同在,我们的主耶稣的权能也与你们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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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旦,以摧毁他的肉身,好使他的灵魂在主来临的日子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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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自高自大,实在无益!难道你们不知道,很少的酵母便可使整个面团发酵吗?

7

清除旧酵母吧,这样你们才能成为新的面团,而你们原是无酵的。因为基督——我们的逾越节羔羊——已被宰杀作了祭献。

8

所以,我们过这节日,不用旧酵母,也不用败坏又邪恶的酵母,而只可用无酵饼,即纯洁而真诚的饼。

9

我已给你们写过信,不可与淫乱的人来往。

10

这当然不是指世上所有淫乱的、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人;否则你们就必须脱离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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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现在给你们写的,是指那些称为弟兄的,却是行淫乱、贪婪、拜偶像、诽谤人的、酗酒,或勒索人的;你们不要与这种人来往,甚至不可与他们一起吃饭。

12

审判教会外的人,关我什么事呢?不是教会内的人需要你们审判吗?

13

外面的人,天主自会审判!至于你们,“必须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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