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離罪惡,作天主的僕人

基督徒活在必死的身體裏,繼續暴露在罪的面前,受到私慾的誘惑(參閱雅1:14)。就像天主對加音說的那樣,基督徒必須操控並制伏罪的誘惑(創4:7)。
希臘哲學把物質世界視為邪惡,因此身體是邪惡的;保祿卻肯定人的統一性,認為人的身體可以開放接受天主的恩寵,而且必須作為善的武器(13)。他再次指出了前一個反對意見的荒謬:「既然我們在恩寵中,不再屬法律管轄,就可以犯罪了嗎?絕對不可!」(15)恩寵並不是人犯罪的藉口,相反,恩寵能幫助人戰勝罪。基督徒生活在罪與天主之間的張力當中,沒有任何妥協,沒有中立的空間;正如諺語所說:「你不能點一支蠟燭給天主,而另一支給魔鬼」,「誰不與我一起,就是反對我」(瑪12:30)。
保祿用了「奴隸」這最有力的形象來表達這種張力,使讀者留下深刻印象。羅馬的基督徒中,可能有許多是奴隸。他描述了兩類的奴隸,他們可以選擇:做罪的奴隸,或是做基督的奴隸。罪將奴隸引向死亡;然而,「順從」基督(他沒有再提奴隸)則引向救贖,並藉此而生活。保祿宗徒提醒羅馬人,他們自己已經做了選擇:他們以前是罪的奴隸,但如今靠着天主的恩寵,已全心全意順從了基督,脫離了罪的控制,成了正義的奴隸(19)。雖然這個形象有局限性,但他繼續運用。他建議他們將自己受洗以前的狀況,跟現在的狀況比較一下,以鼓勵他們保持警覺,繼續奮鬥,因為這是一場戰鬥。所以,保祿宗徒用軍事語言來斷言:一個身為罪惡奴隸的「士兵」,收到的薪酬就是死亡。但是,天主不付什麼薪酬,而是白白地贈送,要將永生的恩賜給自由的人(參閱若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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