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5-8那種可能出現的反對意見已經說明了,也解決了,這讓保祿有藉口和機會解釋基督徒的新生命是什麼。這是在回應對手指責保祿說他對待罪還不夠嚴肅,反而過度強調耶穌基督所帶來的救恩嗎?難道恩寵是犯罪的藉口嗎?因為,如果罪惡越多,赦免也越多;如果赦罪是天主的「光榮」,那麼,我們犯罪就豈不是幫助了天主嗎?對如此荒謬的反對意見,保祿回答:絕對不可!(2)
基督徒該在天主的氛圍內活動,那裏不可給罪留有餘地。因此,他提醒羅馬的教會團體記得他們已知道的事:藉着洗禮,基督徒參與了基督的死亡與復活,受死是為了得到生命。
保祿是一位現實主義者,他知道「罪」還沒有從世上被徹底消滅,因此,他將「藉洗禮與基督結合」作為一個已經開始的過程。保祿以宗徒的熱情,用一個大膽的比喻闡述這個道理。他注意到,受洗的人已經歸於基督的救贖行動,就如被基督所祝聖、與祂同死同葬(4)、參與祂的復活(5)、以致「舊我」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並廢除了那罪惡奴隸的狀態(6)。最後以這樣的勸告作結論:「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對罪來說,你們是死的,卻在基督耶穌內為天主而活着」(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