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是危害基督徒團體的另一個重要因素,作者後來在2:1-9和5:1-6兩次談及這一話題。貧窮的和富裕的都被稱為兄弟,但對兩者的勸諭卻彼此相反:他鼓勵窮人要為他們的貧窮感到自豪,因為當他們不被貪吝所誘惑時就會被高舉(撒上2:7;路1:52;依40:6-8);他勸勉富人要謙卑自下(10-11),他們要歸向天主,像窮人一樣生活,這樣才找到在天主的喜樂(參閱4:10)。作者稱窮人和富人都是兄弟,表示作者並不排斥任何人,但向他們提出一些要求,若不實踐就會失去真正的財富(參閱瑪19:16-30)。花的比喻,再次說明了天主公平待人。但是「富有的」如果不謙卑,不放下貪婪和不義,就必會凋謝,並痛苦地在自己的事業中喪亡。所有為財富忙碌的人只是消耗自己的生命,並且使耶穌為基督徒團體所作的計劃變得模糊不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