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求

天主的這個計劃已經在讀者的基督徒生命中實現了,保祿將此綜合為對主耶穌的信仰和對近人的愛(15)。因此,他感謝天主,也為信徒祈禱。保祿為厄弗所人和此信的讀者祈禱,是祈求他們能認識天主救恩的奧秘(17,18),即是保祿在此信開端已提過的、天主透過耶穌基督所啟示有關祂自己的知識。保祿也祈求奧秘中的一切福分都在讀者生命裏產生實效。
保祿在祈禱中稱呼天主為「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天主」(參閱1:3)和「光榮的父」,後者是《厄弗所書》獨有的稱呼,回應讚頌辭裏提到的「天父的光榮」(1:3-14)。他為他們祈求獲得「智慧和啟示的神恩」(17;參閱1:8),這來自天父的神恩,就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基督身上擁有的「智慧和聰敏的神……」(依11:2),以及保祿所說的「參透一切,連天主深奧的事也參透」的聖神(格前2:10)。這「啟示」之恩,幫助信徒更加認識天主和祂的「計劃」與「奧秘」(1:5,9)。
按照保祿本身的閃族文化,即從舊約傳統來看,關於天主的智慧和啟示是一種深邃的知識,媲美黑暗中的光明和燭照,使人的心靈不再蒙蔽,能看清楚有關天主的事理(18)。這種「認識」(8,17,18)包含理智上的瞭解和個人的經驗,而後者更為重要,正如聖經傳統裏的例子:亞當認識他的妻子(創4:1)表示他們的夫妻關係;耶穌對祂的羊的認識,是知道每個信徒的名字和個別的性格與需要(若11:14)。藉着對主耶穌的信德,信徒領受的這種「認識」是天主賜予的啟示,使他們因此能夠對天主有所理解、感受、愛慕和行動。
保祿要讀者注意這種神恩是具體的,他們應該「認識」到以下三項事情正在他們身上實現:
一、他們被召叫跟隨耶穌,成為天主的子女,活出基督徒的新生命(參閱1:4-5;2:1-10;4:17-6:9),因此能夠期望獲得一個超越現世的、更豐富的生命(1:4,12;4:12-19)。
二、天主子女將來要與基督一同分享天主光榮的產業(18;參閱羅8:17;希9:15)。現在憑着智慧和啟示的神恩,他們能夠對期望中的產業(1:11,14),即對永遠的生命有所認識和體驗。
三、他們該知道,已實現的這一切都是天主偉大能力所展示的效果(19)。天主以同一能力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並立祂高於萬有之上,超越一切靈體(20-21;參閱1:9-10)。正因為這能力也在教會團體中運作,使他們能夠分享從主耶穌來的各種恩寵與光榮(22-23)。
保祿斷言基督的權威是絕對的,至高無上,超過那些「統領者、掌權者、異能者、宰制者,及……的名號」(21)。那些名號可能是當時所謂的四個階級的天使,或者是有統治權的靈體及超能力。保祿無意討論那些是善靈、惡靈,或存在與否,他要做的是給厄弗所人和所有相信或敬畏那種神秘力量的人一個清楚明確的訊息:「天主將萬物屈服於基督的腳下」(22)。根據保祿所說,耶穌基督將自己交給了「祂的教會」,如此肯定了「救恩的共融性」,意思是:救恩並非個別地給予每個獨立的個體,而是給予「整個團體」,使之成為「天主子民」並以基督為首的同一個身體(23)。
在《格林多前書》、《格林多後書》和《羅馬書》中,已開始了教會如「基督身體」的概念(參閱格前12;羅12:5),如今保祿更用一個意義非常豐富而大膽的句子來表達:「這教會便是祂的身體,是在一切之內充滿一切者的滿全」(23)。保祿的意思,是不是說教會因為與勝利光榮的基督互相結合,她就比現實的世界更大,且達到了圓滿的神聖嗎?另一方面,他是不是要指出教會在世上的使命,等於繼續「教會之首」基督以祂的降生、死亡和復活來開始的使命,並使之完成呢?在保祿的腦海中,教會這兩方面也許既合一又存有張力,這張力就是:教會已經分享耶穌基督的光榮,同時教會有任務要在復活主的聖神指引之下,以毫無界限的互愛,徹底摧毀那阻隔各人的牆壁,在世上給人類逐步帶來釋放,並建立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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