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復活

有關神恩及其運用的討論結束之後,保祿面對一個新的問題,即是他所聽到的傳言:「怎麼你們當中卻有人否定死人復活的事實呢?」(12)可能這些人受到希臘哲學的影響,認為靈魂與身體可以分割,而只注重靈魂,以身體為朽壞的物質而加以輕視。如果死亡是讓「靈魂」脫離「身體」的束縛,那麼將來復活的時候,豈不是再次把靈魂關在身體裏嗎?就好像是靈魂重新回到「身體」這個「墳墓」裏,其中暗藏希臘語的文字遊戲:身體是Soma,墳墓是Sema。這樣的復活還有什麼意義呢?
但他們接受耶穌已復活,卻可能認為他們此時此刻「已經」完全享有復活的一切。他們這種迷思,是基於那種自以為是的自由生活方式所帶來的愉快經驗,以及對神恩的某些誤解導致他們自覺擁有高超的知識(參閱14:12-19)。
這種迷思的後果並不單純,反而導致他們不注重一切關於身體以及性行為的倫理道德(參閱6:12-13),或者對團體的弱小者和邊緣人士的困苦缺乏關心(參閱8:1-12;10:23)。換言之,他們並沒有清楚了解「死者復活」是怎樣一回事,也不知道「復活」發生的時候將會是怎樣的情況。
所以,保祿開始有系統並按次序地闡釋耶穌的復活,從而談到我們的復活。
「我要你們認清楚我從前傳給你們的福音」(1)。保祿以這隆重的導言提醒格林多人,記得福音的根基,而且他們也懷着信德接受了,並「照着我所宣講的堅持實行」(2)。在保祿時代的教會團體,已將「福音」確立為每個基督徒團體都接受的一種「信德宣認」。由宗徒所傳遞和宣講的「福音」,清楚而確切地表達耶穌的死亡和復活。這兩項事實互相關聯,那是寬恕罪惡的死亡,因為其結果是復活。提到墳墓是確定耶穌的死亡,而耶穌的顯現是見證復活後的生命。
既然有些格林多人質疑保祿做宗徒的權威,他便提醒他們,是他將這個傳統的「信德宣認」傳遞給他們的。然後,保祿列舉見過復活的耶穌的「證人」,先提到最有資格的人,即是以伯多祿為首的那十二位宗徒,之後是其他宗徒,以及五百位兄弟姊妹的龐大團體。儘管保祿將自己排到名單的最後位置,但他與其他證人同等(參閱弗3:8)。他們都曾經見過復活了的耶穌、與祂談話並一起吃飯,這種「宗徒見證」是我們信仰的根基。我們在感恩祭當中誦念的「信經」便提到這些內容,我們承認並相信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我們不僅相信宗徒親眼見過已復活的耶穌,也相信他們所「相信」的內容,即已復活的耶穌要將復活的生命賜給我們所有的人,為的是給我們赦罪,並讓我們初嚐將來復活的經驗,也作為我們復活的保證。所以,耶穌的復活不僅是一個「真實的事件」,更是一個「信仰的現實」。因此,教會從一開始就不是內容空泛不定的民間運動,而是一個建基於「宗徒們對復活的見證」的團體,成員蒙召以這「信仰的現實」為生活的中心。
今天一如以往,直到世界末日也是如此。整個教會與每一位成員,不論是教宗、主教、司鐸或平信徒,在各自的職務上首先就是讓這「宗徒的見證」保持完整和充滿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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