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的初果和至高的司祭

與人類團結一致、同甘共苦是這位救恩先驅的基本特徵:「祂應該在各方面都相似祂的兄弟姊妹」(17),為的是使我們能肖似祂。這種同甘共苦使祂接受了死亡,而藉着接受受魔鬼控制的死亡,祂戰勝了魔鬼(參閱若12:31)與死亡(參閱格前15:55),為「釋放那些因怕死而終生受奴役的人」(15)。因此,基督被確立成了至高的大司祭,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
宣講者以上述的推論證明了基督的這個新頭銜。他在序言中提到耶穌與天主有相同地位,只是祂作為「中保」的司祭職功能之一,所缺少的另一個功能就是祂在一切事上都與人相似,甚至包括死亡。「大司祭」是此書作者最喜歡應用到耶穌基督身上的稱號,從此也將成為《希伯來書》偉大講道的中心題目。在全部的新約中,只有此書稱耶穌為「司祭」,因此也是宣講者反省的重點。從此,作者說這位大司祭是仁慈的(17),似是要用這詞語來總括整個有關「耶穌的紀念」,就是祂對罪人、窮人和被遺棄者的極度憐憫和慈愛(參閱瑪9:36)。基於這樣的憐憫,使祂成了「忠信和善於執行與天主相關事務」的大司祭(17),因為耶穌的憐憫之愛來自天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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