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行為

保祿向團體要求的第一件事,是他們要徹底斷絕以前的異教徒言行,例如:心智愚昧、昏暗無知、頑固麻木、不潔和欺騙等等(17-20)。我們必須重複說明,保祿宗徒不是在譴責一切的異教,他是在向各個基督徒小團體說話,他們分散在帝國各大城市裏,深受周圍環境的影響。在這樣的環境下生存,他們必須以激烈的言辭表達他們跟隨基督的生活方式,以及譴責所居住的異教社會環境。今天,保祿宗徒也會用同樣的譴責言語,但不一定是反對異教,而是反對許多傳統基督教國家的腐敗。
保祿用「脫去」與「穿上」的圖像表達了信徒的生活方式是以「新人」代替「舊人」(參閱迦3:27)。「舊人」受本能的操縱,以腐敗朽壞而告終。「新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造成的(參閱創1:27;德17:3;智2:23),這是「成聖」的生活,以天主和基督為模範,正如經上所說:「你們應是聖的,因為我是聖的」(參閱肋11:44-45)。耶穌說過天父的一個榜樣是:「要愛你的仇人!⋯⋯這樣,你們便成為你們天父的兒女」(瑪5:44-45)。對於伯多祿宗徒來說,基督徒已經是「蒙選的⋯⋯藉聖神的祝聖,為服從耶穌基督」(伯前1:2)。保祿宗徒看基督徒新生命必須在具體的生活行為中實踐出來,這包括:誠實、努力工作、可信可靠、和藹、彼此尊重、憐憫與寬恕(25-32)。這就是基督徒的形象:他的生命是為了別人而獻出自己,並在地上建立基督以死亡復活帶給我們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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