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以法律和割禮為理由,將亞巴辣罕的「父親身份」局限於民族主義之下;這一點是保祿想糾正的。猶太人給予亞巴辣罕「我們的父親」的稱號,而保祿賦予普世性的幅度,由以色列人的族長變成「信者之父」。
保祿解釋了天主與亞巴辣罕之間關係的定義是「信德的恩賜」與「信者的回應」,這兩者也是天主與亞巴辣罕眾多後裔之間關係的指南。
保祿發掘了亞巴辣罕信德行為中的豐富意義:這位族長對天主滿有信心,相信天主以祂的寬恕能使有罪的人變成「義人」,即獲得救恩,也能使兩個不育且年老的人孕育生命。這位族長相信的每一件事,都在自己身上應驗了;也就是說,都算為他的正義(4:3)。保祿評論說,這些事記載在聖經裏,是為了幫助我們相信天主使耶穌基督從死者中復活了。
在這一段結束時,保祿強而有力地肯定耶穌復活的主題(1:4)。這個主題確實已隱含在保祿查考聖經的整個過程中。聖經如明燈照亮了「法律和先知」所述的猶太民族歷史的真意。保祿最後這樣總結:我們成義,是因我們相信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者中復活的那一位,祂為使我們成義而被交付,是要帶給我們救恩(2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