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離婚

1

耶穌講完了這些教導,就離開加里肋亞,來到約但河對岸的猶太地區。

2

大批群眾跟着祂,祂就在那裏治好了他們。

3

也有些法利塞人來到,試探祂說:

「男人用任何理由休妻,都是合法的嗎?」

4

祂回答說:

「你們沒有讀過這段經文嗎?創造者當初『造了他們男和女』,

5

並說『為此,人要離開父母,與自己的妻子結合,兩人成為一體』。

6

這樣,夫妻不再是兩個,而是一個身體了。所以,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7

他們又問:「可是,為什麼梅瑟法律吩咐男人給妻子寫一張休書,就可以叫她走呢?」

8

祂對他們說:

「因為你們心硬,梅瑟法律才准許你們休妻;但在起初並不是這樣的。

9

我告訴你們:除非因為妻子淫亂,誰休妻另娶,就是犯了姦淫罪。誰娶被休過的婦人,也是犯姦淫。」

10

門徒們便對祂說:

「人與妻子的關係若是這樣,不結婚反而更好!」

11

但祂對他們說:

「這話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領受的,而是賜給誰,誰就能領受。

12

有些人生來就不宜結婚生育,有些是別人使他們如此,也有些人為了天國的緣故而不結婚生育。誰能領受,就領受吧!」

13

祝福兒童

這時,有人帶着一些小孩來見耶穌,請祂給孩子們覆手祈禱,門徒們卻斥責他們。

14

耶穌就說:

「讓孩子們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天國是屬於這樣的人!」

15

祂給孩子們覆手,就繼續上路了。

16

富少年

那時,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

「老師,我要做什麼好事,才能得到永遠的生命?」

17

耶穌對他說:

「為什麼你問我關於『好』的事?好的那位就是惟一的那位!如果你想得到生命,就要遵守誡命。」

18

他問說:「哪些誡命?」

耶穌回答:

「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19

要孝敬你的父母,並要愛近人如自己。」

20

那青年對祂說:

「這一切我已經遵守了,我還欠缺什麼呢?」

21

耶穌對他說:

「如果你願意達到成全,你去,把你的財產變賣,捐給窮人,你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隨我!」

22

那青年聽見這話,就憂愁地走了,因為他有許多財產。

23

耶穌對祂的門徒們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有錢人很難進天國。

24

是的,我再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眼,比有錢人進天國更容易!」

25

門徒們聽了都非常驚訝,說:

「那麼,誰能得救呢?」

26

耶穌注視着他們說:

「對人來說,這是不可能的;但對天主來說,一切都是可能的。」

27

伯多祿便回答祂說:

「看啊,我們跟隨祢,一切都捨棄了,我們將會得到什麼?」

29

凡為了我的名而捨棄了房屋、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子女或田地的,將會得百倍的賞報,並承受永遠的生命。

30

可是,許多在先的,將要落後;許多後來的,將要領先。

註釋

19:1 - 19:12

論離婚

在福音來到之前,猶太人對離婚已有所爭論。直到耶穌時代,這爭論出現了兩個極端的學派:一個的主張特別隨便,允許丈夫用任何理由離婚,例如妻子把食物燒焦,或只是燻黑了,丈夫就可以寫休書休妻。所以,他們按照這個派別的傳統來解釋法律。而一般允許休妻的條件,是丈夫發現妻子有任何可恥的行為(參閱申24:1)。另外一個學派比較嚴格,他們將《申命紀》中所說的例外情況,僅解釋為通姦行為。
法利塞人試圖以離婚的問題來抓耶穌的把柄。耶穌卻用一條積極的法規來給他們說明:按照天主從起初所建立的原始秩序,沒有強迫,而是自由的選擇(創1:27;2:24;5:2)。
當時的社會由男人主導一切,被休的婦女必須回歸父家,這樣會使她自己和整個家族蒙羞。離婚的威脅如同一個殘酷的武器,迫使妻子向丈夫屈服。在這個背景下,耶穌的話帶來強大的釋放力量。禁止離婚的目的主要是保護婦女,並為了恢復天主從起初已經建立的秩序。
門徒聽到這種不可拆散的約束時,都感到驚訝萬分(法利塞人已離場,沒有參與討論)。耶穌沒有取消已說過的話,反而進一步向自己的團體提出實際的挑戰:自願的獨身生活(12)。基督徒的獨身,只有在天國奧秘的意義下才能理解,所以「誰能領受就領受吧」(12)。

19:13 - 19:15

祝福兒童

瑪竇早已將兒童作為門徒的典範。耶穌的態度與門徒的厭煩,形成鮮明的對比。耶穌用這個有象徵意義行為,強調天國永遠優先屬於那將自己變成小孩子的人,或者是那些用謙虛和純樸來接受天國,如同接受天主禮物的人。

19:16 - 19:30

富少年

耶穌再次堅持先知傳統的一個原則,即財富是通往天國之路的巨大障礙。我們可以說,在基督信仰歷史中影響力最大的福音段落,「富少年」必然是其中一個。對富少年來說,跟隨耶穌所要付出的代價似乎太大,因他很有錢(22)。也許他期望耶穌跟他說其他的事情,例如要他做些善事,大量地施捨,等等。換句話說,他希望繼續使用財富,又不影響原有的生活方式。然而,除非我們把一切都交給天主,否則,我們其實什麼也沒有交給祂!
耶穌的這些話,已經激勵了一些人以極端的方式跟隨祂,例如亞西西的聖方濟把自己所有的財物都送給窮人。教會也從這些話,引申出「福音勸諭」。這種勸諭有別於「誡命」,並不是每個人的義務。但耶穌對這個年輕人所說的不是「勸諭」,而是個人的、不可回避的命令(21)。當財物變成我們跟隨耶穌和尋求天國的障礙時,「棄絕財富」已不再是勸諭,而是絕對履行的要求。一個人不可以侍奉天主,又同時侍奉財富。
耶穌繼續跟門徒講述財富如何阻礙人進入天國(23-26)。駱駝和針孔的圖像,是中東文化的一種誇張描述,為了說明人要拋棄財富所帶來的權力和榮譽,是何等艱難和難以實行。
耶穌對富少年的兩個要求,眾門徒已經做到:他們捨棄了一切並跟隨了祂。為此,他們的回報將是一個圓滿的生命,而且他們現在已提前嚐到了這種生命的奇妙。耶穌的許諾也延伸至所有為祂的志業而捨棄一切的人,尤其是所有的信徒。儘管說每個人在天國的地位是無法確定的,但是,每個人得到的回報,肯定遠遠超過自己能想象的(30)。那十二個光榮寶座的意思,就是要求門徒服侍和培養那些正走向天國的天主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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