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福音
第 5 章
山中聖訓:真福
1
耶穌看見群眾,就上了山。祂坐下來,祂的門徒們上前圍着祂。
2
祂便開口教導他們說:
3
「心靈貧窮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痛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安慰。
5
溫良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繼承土地。
6
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得到飽足。
7
慈悲待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蒙受慈悲。
8
心地純潔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
9
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兒女。
10
為正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當有人為了我的緣故而辱罵和迫害你們,捏造各種壞話誹謗你們時,你們就是有福的!
12
你們歡喜快樂吧!你們在天上的賞報必定豐厚,因為人們也是這樣迫害你們以前的先知。
13
門徒的形象:地上的鹽,世界的光
「你們是地上的鹽。如果鹽失了味道,怎能使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到外面,任人踐踏。
14
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頂上的城,是無法隱藏的。
15
沒有人點了燈就用盆子蓋着的,反而是放在燈臺上,照亮屋裏所有的人。
16
所以,你們的光必須照亮他人,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而光榮讚頌你們在天上的父。
17
耶穌與法律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和先知。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使它們達到圓滿。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消滅了,法律上的一點一劃也不會作廢,直到全部達到圓滿。
19
所以,無論誰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將是天國裏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命,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成為偉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正義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正義,你們決不能進天國。
21
論寬恕
「你們聽過這句告誡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者必受審判』。
23
所以,當你到祭台前獻你的供品時,如果想起有兄弟對你不滿,
24
你應把供品留在祭台前,先去與他和解,然後再來獻你的供品。
25
當你和控告你的人還在往法庭的路上時,要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他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獄警,把你關在監裏。
26
我實在告訴你,除非你還清最後一文錢,你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27
論邪淫
「你們聽過這句話:『不可姦淫。』
28
但我告訴你們:凡注視女人而起淫念的,這人在心裏已姦淫了她。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失足犯罪,把它挖出來扔掉!寧可損失一個器官,比你全身被投入地獄更好。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失足犯罪,把它砍下來扔掉!寧可失去一個肢體,比你全身下地獄更好。
31
論離婚
「古人又說過:『誰若休妻,應該給她一張休書。』
32
但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除非因為妻子淫亂,否則就是使妻子犯姦淫;誰若娶被休的婦女,也是犯姦淫。
33
論發誓
「你們也聽過這句給古人的教訓:『不可背棄誓言,你要履行向上主許下的誓願。』
34
但我告訴你們:不可發誓。不可指着天發誓,因為那是天主的寶座;
35
不可指着地發誓,因為那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發誓,因為那是大王的城;
36
你也不可指着你的頭發誓,因為你無法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
37
所以,凡你們所說的話,『是』即是,『非』即非;其餘多說的,都來自那邪惡者。
38
論復仇
「你們聽過這句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但我告訴你們:不要以惡報惡。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你把左臉也轉過去給他。
40
如果有人控告你,要取去你的內衣,你把外袍也給他。
41
如果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走兩千步。
42
凡有求於你的,你就給他。想跟你借貸的,你也不要拒絕。
43
你們聽過這句話:『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
44
但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人!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
45
這樣,你們才能成為你們天父的兒女。因為祂使太陽照耀壞人和好人,降雨給正義的人和不義的人。
46
如果你們只愛那些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報呢?稅吏不是也這樣做嗎?
47
如果你們只對自己的朋友友善,有什麼比別人強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做嗎?
48
所以,你們應該是成全的,好像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註釋
山中聖訓:真福
瑪竇福音有耶穌五篇系統化的教訓,第一篇就是山中聖訓。這篇常被稱為天主新子民的「大憲章」(Magna Carta)的山中聖訓,要從梅瑟在西乃山接受法律(出19)的故事背景來理解,好能欣賞兩者的不同和對應之處。講道的開始是八端真福,構成了天主國的新藍圖。這些真福宣稱「貧窮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主的統治已透過各種恩寵臨在窮人中間。這些真福向世人公佈天主國的這種價值觀,而不是西乃山上的十誡。真福是邀請世人努力不懈地克服困難、棄絕各種惡念、接受天主施予的仁慈,以及獲得與天主國一同來到時無與倫比的喜樂。
路加的真福(路6:20-23)沒有特定的聽眾,而是向一切人說類似先知的訊息,指出天主所揀選的人就是窮人、受壓迫者和處於社會邊緣的人群。但是,瑪竇的真福有一群具體而確定的聽眾,就是那些受耶穌召叫來追隨祂的人:「祂的門徒都圍着祂,祂便開口教導他們」(1-2)。
聖史為當時已經建立的基督徒團體寫福音。這團體大多數人來自猶太教,在經歷與猶太教分裂的創傷之後,他們被排擠到社會、文化和宗教上的邊緣地位。於是他們開始組織起來,有教會的模樣,因此需要認清自己的身份:他們是耶穌的追隨者。當時這些男男女女也可能變得很貧窮、受鄙視和迫害。因此,瑪竇邀請他們在所經歷的種種困難中,發掘天國的價值。耶穌的話首先邀請人們按照「真福」生活,接受貧窮、憂苦、一無所有、飢餓,並渴求實踐正義。
如此說來,物質上的貧窮將要轉變為「精神上的貧窮」,換言之就是滿懷信賴地接受天父的旨意和眷顧。於是:憂苦轉變為基督時期的「安慰」,惟有這樣才能使痛苦與死亡有意義;一無所有轉變為承受世上的「土地」,即舊約中繼承祖傳的產業,也等於說是得到天國;飢渴慕義轉變為「希望」的喜訊,並帶來徹底的改變,而這種渴望將會得到滿足。
前四端真福很容易被人誤會,以為人世艱苦的現實可以簡單又虛假地精神化,並消極地寄望在天主國來臨時得到平反。但這並非真福的本意。其實,前四端是強調人內心的態度,後四端要求人們努力投身於改變現實,將天國帶到此時此地。這意味着投身於仁愛和團結的工作、努力度一個正直廉潔的生活、維護和平、調解衝突,以及堅定地面對各種迫害。
在這八端真福中,耶穌指出天主的國已經在貧窮的生活中開始了。當人實踐貧窮時,便開始了這世界重新受造的工程。在這些真福中,天國的新生活建基於這些主軸上:分享土地之權(4)、完全消滅那引致痛苦和眼淚的邪惡(6)、實踐正義(6)、促進團結(7)、重新經驗天主(8)、與天父的子女關係(9),即是真正的兄弟友愛的根源。
鹽與光
這段關於鹽與光的簡短比喻,完成了真福的教訓,總結了山中聖訓的介紹。在日常生活中,鹽與光是兩個不可缺少的元素,也是各文化和宗教裏象徵世界內的基本元素。
用以調味和保存食物的鹽,在釋經學的傳統中,常被視為智慧的象徵。為瑪竇而言,這智慧就是天主聖言,就是福音,並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信徒生命的具體表現,所以說「你們是地上的鹽」(13)。
「如果鹽失了味道」這句警告,在我們今天的時代,可能比教會傳教史上任何時代更加緊急。今天這個後現代的世界,輕視所有的意識形態,只接受見證的有力效果。如果沒有一個認真且表裏一致的基督徒生活作為見證,那麼,福音便淪為另一種意識形態,因此失去自身的味道。
同樣,我們也看到將基督徒比作世界之光。光比鹽更加清晰地表達基督徒日常行為該反映耶穌的訊息,如同保祿所說:「你們從前是一團黑暗,如今你們已在主內成了光明,行事為人應該像光明之子」(弗5:8)。同樣,缺乏實證的光明是陰暗的;只有在具體的行動中,光明才會燦爛。
實踐這些真福的教訓,將會使他們度另類的生活模式,甚至乎必須相反潮流文化,結果免不了受排擠和迫害。但這反而更好,因為這種生活方式在迫害中才會達到圓滿境界,成為「地上的鹽」和「世界的光」。這樣便完全實現天主僕人的使命,即透過受迫害(依50:4-9),他們將會成為「萬國的光明」(依42:6;49:6)。
在依撒意亞先知的神視中(依60:1-3),那座高聳發光且吸引地上萬民的城,聖史卻視之為向普世宣講福音的使命,就是那些在基督之光中的人們所領受的使命。
耶穌與法律
耶穌在此展示了祂對舊約法律「托拉」(Torah)的立場。祂先普遍地評論法律,這是指所有的經書,也是所謂「法律和先知」;然後是連續六段對法律習俗的尖銳評論。瑪竇用獨特的對立句:「你們聽過……但我告訴你們」,顯示耶穌教導的權威高於一切舊約法律。
耶穌糾正這些誡命,使其反樸歸真,回復原本目的,就是為生命、正義、愛德和真理而服務。祂沒有以新法律來反對舊法律,而是將舊法律轉化為前所未有的滿全境界,如此超越了制定人類法律的一切模式和準則。山中聖訓的中心部分,是尊重和肯定每個人的神聖性,並反對任何藉法律偽裝來破壞每個男女尊嚴的各種企圖。
但最重要的還是最後的兩個對立句,完全展現了耶穌訊息的新穎,並否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報復律(38)。可是,沒有了這條法律,人類社會就會變成理想世界嗎?實際上,以牙還牙的報復律不僅存在於聖經裏,也存在於各個文化中,其目的是避免社會因無止境的暴力而陷入混亂或崩潰。
然而當今世上的人,似乎不再實行這種殘忍的報復律。但無論我們個人的行為或法律條文多麼精密複雜,這種以牙還牙的報復律始終存在,依然被認為是保護人們共存的必要規則。也為此緣故,多少受到監控的「法定暴力」,看來是遏制所有威脅個人及團體暴力的惟一方法。有許多例子不勝枚舉,例如死刑或近年各地頻繁的戰爭。
耶穌要廢棄這種報復律,是因為它不僅破壞人與人的關係,也破壞人和天主的關係。只有賦予生命的愛的力量,才會產生徹底的改變。也只有愛,才可以最終結束各種形式的暴力。
我們在這裏所說的「不要以惡報惡⋯⋯」(39),不僅是一種被動的非暴力行為,更是一種積極主動的行為,「愛你們的仇人,為那迫害你們的人祈禱」(44)。
這就是山中聖訓所提倡的福音理想國度:無條件地去愛所有的人,就如同祂「在天之父」的愛。因為天父「使太陽照耀壞人和好人,降雨給正義的人和不義的人」(45)。愛沒有局限,那些受感召要「像你們天父一樣成全」(48)的信徒,達到「滿全」之道,便是無限地愛。如此效法天主,我們就可以建樹一個全新而正義的社會(43-48)。
但是,我們現在只能傷感地承認,我們的世界還沒有準備好接受福音的「愛的法律」,來代替以牙還牙的報復律。不過,正因為我們已經飽受了暴力的恐怖,也因為以暴易暴的行為已普遍制度化,耶穌更加急切地督促門徒實踐福音的愛,他們有如卑微地隱藏的酵母,將會發揮很大的影響。對此,瑪竇簡潔而具體地寫道:「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臉⋯⋯如果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凡有求於你的⋯⋯」(39-42)。這些反應近乎可笑,卻擁有改變世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