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福音
第 23 章
斥責法利塞人
然後,耶穌對群眾和祂的門徒們說:
「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位置上,
那麼你們要實行和遵守他們所吩咐的一切,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只說不做。
他們捆起難挑的重擔,壓在別人肩上,自己卻不願動一根手指去搬動這重擔。
他們所作的一切,全為了給人看,所以把配戴的經文匣子加寬,把袍子的邊繸加長。
他們喜愛宴席上的上座、會堂裏的尊位、
在市場上受人致敬、被人稱為辣彼。
至於你們,不要被稱為辣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老師,你們都是兄弟。
也不要稱地上的人為你們的父,因為只有一位、那在天上的才是你們的父。
也不要被稱為導師,因為只有一位,即基督,是你們的導師。
你們當中最大的,要做你們的僕役。
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謙卑自下的,必被高舉。
但你們有禍了!經師和法利塞人,假善人啊!你們在人面前把天國封閉了;自己不進去,別人要進入,你們又不准許!
你們有禍了!經師和法利塞人,假善人啊!你們吞沒寡婦的房產,假裝長久的祈禱作掩飾;你們必受更重的懲罰!
你們有禍了!經師和法利塞人,假善人啊!你們走遍天涯海角,為使一個人入教;他一入教,你們卻使他變成比你們加倍壞的地獄之子!
你們有禍了!瞎眼的嚮導!你們說:『誰指着聖所發誓,那不算什麼;但誰指着聖殿內的金子發誓,就必須遵守誓言。』
盲眼的糊塗人呀!哪一樣更大呢?是金子,或是那使金子成聖的聖所?
你們又說:『誰指着祭壇發誓,那不算什麼;但誰指着祭壇上的供品發誓,就必須遵守誓言。』
盲眼的人呀!哪一樣更大呢?是供品,或是那使供品成聖的祭壇?
凡指着祭壇發誓的,就是以祭壇和祭壇上的一切來發誓。
凡指着聖所發誓的,是以聖所和住在其中的天主發誓。
凡指着天發誓的,就是指着天主的寶座和坐在上面的天主發誓。
你們有禍了!經師和法利塞人,假善人啊!因為你們連薄荷、茴香和蒔蘿都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了法律上更重要的公義、憐憫和忠信!這些是你們該做的,雖然其他的也不可疏忽。
盲眼的嚮導!你們把水過濾,免得吞下蚊蟲,卻吞下了駱駝!
你們有禍了!經師和法利塞人,假善人啊!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裏面卻滿了搶奪和放蕩!
盲眼的法利塞人啊!先洗淨杯子的裏面,才會使外面也潔淨!
你們有禍了!經師和法利塞人,假善人啊!你們像用石灰刷白的墳墓,外表漂亮,裏面充滿了死人的骨骸和各種不潔。
同樣,你們外表看似正人君子,裏面卻充滿了虛偽和邪惡!
你們有禍了!經師和法利塞人,假善人啊!你們建造先知的墓,修飾義人的碑,
說:『如果我們活在祖先的時代,決不會與他們合夥殺害先知。』
你們這樣就指證了自己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
那麼,你們去完成你們祖先的暴行吧!
你們這些蛇蠍!毒蛇的孽種!怎能逃脫地獄的懲罰呢?
所以,我派遣先知、智者和經師到你們那裏。但他們不是被你們殺害和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就是被你們在會堂裏鞭打,或從這城被追逼到那城!
因此,你們要背負世上所有義人無辜受死的血債:從義人亞伯爾起,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之間殺死的貝勒基雅的兒子則加黎雅為止。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的人必要償還這一切!
哀哭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你殘殺先知,又用石頭砸死那些派給你的人!多少次我想聚集你的子女,好像母雞把自己的小雞攏在翅膀下,但你偏不願意!
看吧!你們的聖殿將被廢棄,空蕩無人。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再不會看見我了,直到你們要說:『因上主之名而來的,當受讚美!』」

註釋
斥責法利塞人
在瑪竇的時期,基督徒團體與猶太宗教權威之間的爭論已經達到高峰。這一章反映了當時的基督徒團體,可能已從猶太團體中被逐出去。這段的文學類型屬於「辯論」,也解釋了經文對敵人的描述必有所誇大和簡化。經文描述的某些特徵,比漫畫更具諷刺意味。同時期的哲學辯論文獻也有類似的爭論。所以,這段經文本身受到了文學類型和環境的限制,我們閱讀的時候,也需要從這兩方面來理解。
這一章對法利塞人和法律學士的描述與評價,跟我們從其他資料看到的,並不完全符合。另外一方面,經文講述的典型人物,很可能也很容易採用了其他宗教團體的資料來源,當然這也包括他們自己的團體。所以,這段教訓是針對當時的團體「和祂的門徒們」(1)。
最終,耶穌的話應該作為給予各個時代的門徒的一種警告,因為人人都有可能陷入被嚴厲譴責的同一罪惡:專橫霸道,強人所難,遵守法律變得虛偽頑固,不懂分辨事情的輕重優次。最嚴重是言行不一致,徒有虛名。這種假善人,是人性的一種典型,其生活本質已被徹底揭露。
宗教是關於人心的事情,其縱向幅度是自己與天主之間的關係,其橫向幅度是自己與近人之間的關係。若缺乏這兩個幅度,宗教就會變成荒誕的笑話,變成奴役人、束縛人、令人窒息的東西。
耶穌尊重法律,不只如此,祂來使法律達到圓滿。耶穌認識法律的意義,因此祂斥責法利塞式偽善的理解和詮釋。祂對法律的批評,並不是直接針對法律,而是針對那些人利用法律作庇護,狡詐地避開了法律的嚴格要求。首要的是內在的,即人心,然後是由內而生的外在行為。人的心靈必須經由天主聖言的淨化(若15:3),並回應聖言,無論這回應是出自信仰,或出自對於信仰的服從(羅1:5)。
哀哭耶路撒冷
所有發生在耶路撒冷的事件,藉着耶穌對此城的哀悼而告一段落。耶穌最後的這些話,特別針對聖城中的宗教領袖。他們對耶穌始終抱有懷疑的態度,不相信祂。也為此緣故,他們沒有從天主那裏接受救恩。這段列舉了兩項指控:他們曾經殺害了先知,如今也拒絕了耶穌的邀請(37)。最終的結果是,天主將要離開他們的聖殿(38);耶穌這位基督也要棄他們而去,直到最終祂以審判者的身份,並帶着天國圓滿地來臨的時候。從此,耶穌離棄了耶路撒冷,讓這城自生自滅。但在這黑暗中,仍可期待黎明的光,因為終有一天,他們會說「那位奉上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39節,參閱詠118:26)。這個許諾與保祿在羅馬書11:26所宣佈的不謀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