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督徒的獎賞  

最後,我的兄弟姊妹,你們在主內喜樂吧!給你們寫同樣的事,為我不算麻煩,對你們卻是妥當的。

2

你們要提防那些走狗,提防作惡的人,提防那些殘害肉體的事!

3

其實,受了真正割禮的是我們,因為我們是藉着天主的聖神朝拜,以基督耶穌為誇耀,而不是信靠肉身。

4

雖然我也有理由信靠肉身;如果別人認為他可以信靠肉身,我更可以!

5

我出生後第八天受割禮,屬於以色列民族的本雅明支派,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按照法律來說,我是法利塞人;

6

按照信仰熱誠來說,我曾迫害過教會;按照法律的正義來說,我是無可指責的。

7

但從前各種對我有利的條件,我為了基督,都當作虧損。

8

不但如此,我把一切當作虧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高無比的寶貴。為了祂,我願失去一切,視之如糞土,只求得到基督,

9

好能進入祂內;不是有我自己因守法律而得的正義,而是有信仰基督而得的正義,就是基於信德,從天主而來的正義,

10

使我認識祂和祂復活的大能,並分擔祂的苦難,效法祂那樣的死亡,

11

這樣,或許我也得以從死者中復活。

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到了,或已經是成全的人。我還在跑,努力奪標,一如基督耶穌已奪得了我。

13

兄弟姊妹們,我不以為自己已得到了,但我只顧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的,努力往前奔跑,

14

向着目標衝刺,要得到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從上面召叫我去取得的獎賞。

15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自認成熟的人,都應有這樣的志向;如果你們有不同的想法,天主也會將這事指示給你們。

16

總之,無論我們到達什麼地步,都要繼續前進。

17

效法保祿

兄弟姊妹們,請一同來效法我,也好好留意那些按照我們的方式生活的人。

18

因為我對你們說過許多次,現在流着淚再說:有許多人的行事為人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19

他們的結局是死亡,他們的天主是自己的肚腹,以自己羞恥的事為誇耀,所想的都是地上的事。

20

但我們是天上的公民,我們等待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來。

21

祂要運用那使萬有順服於祂的大能,將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使我們共享祂光榮身體的本相。

註釋

3:1 - 3:16

基督徒的獎賞

保祿再次歡喜地問候團體:「最後,我的兄弟姊妹,你們在主內喜樂吧」(1)。親切的問候到此為止,他的語氣突然變得嚴厲:「應提防那些走狗,提防邪惡的工人,提防那些殘害肉體的事」(2),他這樣反應,好像是剛收到壞消息,擔心斐理伯團體遭受危害。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劇變呢?最可能的原因,是我們手上的斐理伯人書由抄寫的人把保祿給同一團體的幾封信合併而成,並把其餘書信的內容加插在這裏,但不加前言或解釋。然而給斐理伯人的其他書信已經失傳,我們無從稽考,只能推測。
保祿所說的「走狗」,似乎指那些主張外邦人皈依就必須接受割禮的猶太福傳者。我們不能確定這些猶太福傳者是否已進入斐理伯這個外邦人團體並有所行動,或者只是保祿提出警告,為了阻止他們的教義繼續傳揚。但他的形容詞的確很嚴厲,旨在攻擊對方(參閱默22:15),更借用外邦人侮辱猶太人的說話,把割禮比喻為自殘的「閹割」。保祿如此激烈地反對,並非針對割禮的外在禮節,而是反對其中的意識形態,等於重返遵守法律立功勞、靠自身力量換取救恩。
為反對這種以割禮為掩飾的法律主義,保祿提出「精神上的割禮」,只誇耀基督而不誇耀自己的功勞(參閱格後11:18),這才是天主喜歡的真正敬禮(參閱若4:23-24)。在舊約的法律書和先知書裏,早已用「割禮」表達精神上的意義,提到「內心受割禮」的人應該「為孤兒寡婦主持正義,善待外方人,供給他們糧食和衣服」(申10:16;耶4:4;參閱羅2:29)。為保祿來說,他們成為天主的新子民,不是靠身體上所作的禮儀標記,而是憑着對基督的信德,以新的方式事奉天主,從不誇耀自己,只誇耀天主在基督內給我們的恩惠。
既談到血統與功勞,保祿在這兩方面盡佔優勢,比任何一個猶太偏見者更為卓越。他所列出的七種特徵,足以證明他是熱忱又守法的猶太人(5-6),最諷刺的是他提到「我曾迫害過教會」(6)。但一切的功勞或其他優勢,與基督內的「益處」相比(參閱瑪13:44-46;16:26),在他看來都是「損失」。他更徹底地說:「為了祂,我失去了一切,視之如糞土,只求得到基督,並進入祂內」(8-9)。如同受聖神的光照,保祿切願這樣與基督結合,便高呼說:「我願認識祂和祂復活的大能,分擔祂的苦難,效法祂那樣的死亡,也希望能達到從死者中復活」(10-11)。為此,他一如以往,繼續全力以赴,像要奪得冠軍的運動員那樣(參閱弟前6:12)。在大馬士革的路上,基督奪得了保祿,現在輪到他來跑,為能奪得基督(參閱格前9:24)。

3:17 - 4:1

效法保祿

保祿以豐富的情感說話,催促斐理伯人效法他的生活方式,要徹底相反「基督十字架的仇敵」的行為(18),因為那些人只靠禮儀和互惠互利所得的保障(格前1:22-23)、過分謹守食物禁忌(參閱羅16:18),而他們自己最大的誇耀只是割禮(19)。
我們必須再次說明,保祿鍥而不捨地反對的並非那些基本上無害的禮儀,而是那些以宗教行為掩飾的偶像崇拜,那就是:我們讓生命被一切可朽壞和消逝的事物佔據,受它們的牽引擺佈,以致貶低生命存在的意義,阻檔我們領受更高層次的啟迪。
在保祿的時代,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有特定的禮儀和宗教行為,而這一切在今天已成為:掠奪窮人的財富、壓迫和歧視的力量,以及集體與個人的自私行為,使我們成為敗壞世界的成員。
但保祿提議的生活層面,竟然是天主無限無盡的願景:「我們卻是天上的公民」(20),屬於天主自己統治的城邦(參閱希12:22)。這個友愛、正義與和平的天主之國,不是給我們許諾一個空泛的未來,而是已經藉着基督的死亡與復活臨現於此時此地,由「所有在斐理伯,基督耶穌內的聖徒」(1:1)和初期基督徒的後代——即我們——所形成的一種另類社會模式。
保祿盼望着耶穌基督的最後勝利來臨,他認為這盼望要與將來的復活一同實現,基督要「將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使我們共享祂光榮身體的本相」(21)。保祿要求斐理伯人的就是忠信地度基督徒生活,他從心底裏說出最溫柔動人的話:「我親愛的兄弟姊妹們,我多麼想見你們;你們是我的快樂,我的冠冕」(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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