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死亡到生命   

你們從前由於自己的過犯和罪惡,本來已死了。

2

那時你們在過犯和罪惡中行事為人,跟隨現世的潮流,依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如今在那些違命的人中間運作的惡靈。

3

我們從前也在他們中間生活,放縱肉身的情慾,順從肉身和思想的喜好,與別人一樣,自然成為應受天譴的兒女。

4

然而,天主慈悲為懷,由於祂愛我們的大愛,

5

就在我們因罪惡而死了的時候,使我們與基督一同重生——你們得救,全靠恩寵——

6

又使我們在基督耶穌內與祂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7

天主藉着基督耶穌賜給我們的慈恩,是要向後世萬代顯示祂恩寵的無比豐盛。

8

的確,你們靠這恩寵,藉着信德,才可得救;這全是天主白白地贈予,絕不是靠你們自己,

9

也不是由於功勞,免得有人自誇。

10

因為我們是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創造的作品,為的是要我們奉行天主早已預備的各種善事。

11

由基督達到合一

所以,你們應該記得,你們從前按肉身來說是外邦人;那些在肉身上由人手行了割禮的人,稱呼你們是未受割禮的。

12

那時,你們沒有基督,不屬於以色列選民團體,在來自許諾的各個盟約上是外人,活在世上沒有盼望,也沒有天主。

13

但如今在基督耶穌內,你們這些從前在遠處的人已藉着祂的血而靠近了。

14

因為基督是我們的和平,祂使雙方合而為一,拆毀了那阻隔雙方的牆,即是仇恨。

15

祂以自己的肉身廢除了法律的條文和規範,好使雙方歸於祂而創造一個新人,如此成就了和平;

16

祂既然以十字架消滅了仇恨,也藉着十字架使雙方成為一體,與天主和好。

17

所以祂來到,已把和平的喜訊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傳給近處的人;

18

藉着祂,我們雙方已在同一位聖神內,進入了天父那裏。

19

所以,你們不再是外人或旅客,而是與聖徒一同作公民,是天主的一家人了。

20

因為你們已被建立在宗徒和先知的基礎上,而基督耶穌自己就是這屋的拱心石。

21

整座建築在祂內緊密連接,漸漸建起一座在主內的聖殿。

22

你們在祂內,也一同被建立,藉着聖神成為天主居住的聖所。

註釋

2:1 - 2:10

從死亡到生命

保祿馬上給厄弗所人解釋,他們屬於教會並作為基督的肢體,便表示他們已離開「死亡的狀況」,走向「生命的狀況」,成為新的受造物。保祿用了極悲觀的文句描述信徒已脫離的異教處境和死亡狀況,又以猶太傳統的宇宙觀解釋其中的神學意義,那就是:與天主脫節的世界是在惡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在那些違命的人中間運作的惡靈」的統治之下(2);在同一處境中的猶太人也是「放縱肉身的情慾,順從肉身和思想的喜好,與別人一樣」(3),儘管有法律與割禮也無補於事(參閱鐸3:3),所以,猶太人與外邦人都「應受天譴」(3)。
現代的讀者不熟悉這幾句經文的寫作背景,有可能難以接受其中的描述。難道保祿把非信徒中間的信徒分出來當作優秀份子,好像把「得救者」與「亡命之徒」作對比嗎?這絕非他的意向。保祿的目的是讓人感受往昔與現今對比的衝擊:從前的是一種集體的罪惡,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受邪惡的控制,活在罪惡之中,一同承受那影響個人及整個人類社會的惡果;現在有天主白白的恩賜,「由於祂愛我們的大愛,即使我們因罪惡而死了,祂仍然使我們與基督一同重生」(4-5),並將信徒聚集成為得救的團體,而且這救恩是憑着信德,不是由於自己的功勞或行為,免得有人自誇(8-9)。這是死亡與生命之間的比照。
這段經文屬於默示文體,保祿的用辭誇張,語氣嚴厲,既聲討又譴責,不留餘地,善惡分明,為的是描述異教世界的狀況,即他們成為基督徒「以前」的狀態。
我們要了解保祿所談及的背景。當時的基督徒小團體有很強烈的戰士意識,因為他們的團體生活一方面相反了羅馬帝國極度腐敗的社會潮流,另一方面被視為反對猶太法律的異教。所以,他們需要在外邦社會與猶太社會前為自己辯護,而這兩者都威脅着他們的基督徒身份。
保祿總結說,因着基督,我們已是天主的新受造物,我們要完成的工作或使命並非得救的條件,而是得救的效果。信徒的工作或使命就是 「奉行天主早已預備的各種善事」(10),這項使命不會將我們與世界隔絕並享受特權和救恩,反而把我們聚集為一個團體,一起在世上服務,宣告天主白白恩賜的救恩人人有份。保祿以相當美妙的句子來表達這一點:「天主藉着基督耶穌賜給我們的慈恩,是要向後世萬代顯示祂恩寵的無比豐盛。」(7)

2:11 - 2:22

由基督達到合一

前文所述如同一篇長長的序言,保祿現在將本書信的核心訊息綜合為:合一與修和。為今天的基督徒來說,這也是最迫切和最有意義的訊息。保祿指出我們每個人都在罪惡中掙扎,直到現在無人能夠壟斷罪惡。同樣,也無人能夠壟斷救恩,因為救恩不在於禮儀、法律、種族或血統的特權,也不在於自己的功勞,而是在於天主白白的贈予。
保祿來自一個被牢固偏見所撕裂和阻隔的世界(14):猶太人一方面自認是天主的選民、優越份子、天主家裏的人、許諾的承繼者、聖潔的一群,另一方面將外邦人看作是低等的外人、沒有正式的公民身份、在世上沒有希望也沒有真神庇佑的人。這些偏見由殘暴的宗教法律主義支持,正如在「阿黎斯特雅書信」(Letter of Aristeas)這份猶太古文獻裏記載聖經從希伯來文翻譯成希臘文的故事以外,還提到:「在天主的引導下,我們明智的立法者用鐵牆圍着我們,使我們不至於與任何民族有任何混合,從而保持我們的靈魂和身體不受污染。」
另一方面,外邦人反對猶太人的偏見也毫不遜色,說他們是性格孤僻的動物、人類的敵人,以及其他類似的侮辱。那麼,對於「偏見」的歷史,甚至對異教徒、猶太人或其他宗教信徒的偏見,直到今天仍然存在,我們能說什麼呢?關於保祿所說的背景,我們還可以補充以下幾點:對猶太人的偏見,說他們是殺耶穌的兇手、邪惡的猶太民族;對外教人的偏見,是說他們活在黑暗和死影之下(參閱瑪3:16;路1:79),而教會禮儀中也有不少附帶基督徒偏見的用語。直到1965年梵二大公會議發出《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Nostra Aetate),基督徒那些偏見才開始改變。
然而保祿闡述基督透過犧牲自己的身體,而摧毀了人間的一切隔閡,無論是那把猶太人與外邦人分裂的隔閡,或是現在基於宗教、經濟、種族和國家而把世界分裂的隔閡,都被摧毀了。基督把分散的成員組成一個「身體」,把「外人」與「本地人」結合並建造成一座聖城、一個家庭,用錯綜複雜的石頭築成一座大樓(19-22)。祂建立了偉大的和平:一方面打開了通向天主父的道路,使人能與天主和好;另一方面「創造一個新人」使人與人、人與自己和好(15)。
保祿看這種新受造的人類就是教會,但不是那種獨享救恩的封閉團體,而是一個認識和相信福音,並向各民族宣告福音的團體,要讓世界知道每個人都因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復活而得救的喜訊。在這個歸順於「天主統治」的世界裏,教會的服務就是一個「普世得救的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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