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保祿要澄清人們對他的一項誤解,也要撤消別人對他的指責。事實上,他早已計劃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探訪格林多的行程。第二次探訪可能為了親自解決當地的問題(參閱13:1-2),後來給他們寫了一封信,以取代親身探訪,以致格林多人抱怨保祿把行程改變。看來,他們是說保祿沒有實現自己的承諾,但最後竟變成質疑他宗徒身份的可信程度。
保祿聲稱自己只認識耶穌基督,就提出基督耶穌的證據為自己辯護,是基督指引他旅程的每一步,並光照他所作的一切決定。正如他所強調的:「活着的已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內活着」(迦2:20),即是說他與團體相處的原則,不是靠人性的明智,而是「全憑天主所賜的坦率和真誠」(12),這就是他宗徒職務的基本特色。保祿接受現實,容忍格林多人如今未能完全理解他的態度,所以他提到「主的日子」來臨時,他和團體之間的互相理解才會圓滿,而且「你們要以我們為榮,正如我們要以你們為榮一樣」(14)。關於「主的日子」,意思是耶穌基督完全的勝利也臨於當下,這種勝利透過宗徒的生命、職務以及最小的細節而進行,並賦予宗徒生命和職務的意義。
保祿解釋自己不是在戲弄團體,忽而是忽而非。他的行為是效法基督耶穌,「我和弟茂德及息耳瓦諾向你們所宣講的那一位」(19)。天主在基督內實現了一切許諾,因為基督是純粹而完全的「是」,保祿承認屬於基督而答「阿們」,那是領受信德恩賜的表達(參閱默3:14)。他總結說,天主在我們心中所安置的聖神是「印記」和「定金」,以保證那即將來臨的、最終的恩惠(參閱弗1:13;耶32: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