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行為

真正基督徒的行為是個人徹底改變的結果(參閱弗4:24),能在個人和社會方面影響其他信徒;相當於脫離陳舊腐朽,並在世界上以新的方式生活。這種不斷的除舊和超脫,需要認真和承諾的態度。保祿的表達就是「凡你們屬於世俗的肢體都要殺死」(5),好像我們這些部分已經朽壞了的一樣,需要捨割,而首先要捨割的就是淫亂和貪婪。
今天的社會像當時的社會一樣腐敗,人人崇拜的偉大「神明」主要是金錢和性慾,這兩者在保祿譴責惡行的清單裏常常一同出現。
保祿繼續責斥那些破壞和諧關係的罪惡,即是「忿怒、怨恨、惡毒、毀謗、粗言穢語、彼此說謊」(8-9),這一切都是舊境況的行為,屬於「舊我」(參閱羅6:6)。
相反,人們穿上「新我」就是穿上基督(參閱羅13:12,14;迦3:27),意思是首先在天主創造的能力之中重新被造,「依照其造物主的肖像漸漸被更新」(10)。在此,保祿重述聖經傳統所預告的新時代,即是「末世」來臨之時,這世界將要回復伊甸樂園的平安與和諧(參閱依11:6-9)。既然人類是按照「天主的肖像」受造,每個人便擁有真正的尊嚴。那麼,一切使人分裂和歧視的圍牆必須消失,如此,「不再分希臘人與猶太人、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野蠻人或叔提雅人、奴隸或自由人,只有基督是一切,並在一切之內」(11)。
為保祿來說,這場「福音訊息的真正革命」 並非夢想,卻透過愛的力量而開始實現了。因為愛的力量遠遠勝過一切政治、社會或意識形態革命等等只讓這世界更糟糕的力量。愛德是完美德行的冠冕:「在這一切之上,還要有愛德,因為愛德能完美地聯繫一切」(14),藉着「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16)深入信徒的心。關於這一點,若望在福音中的表達是:「在聖言內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普照眾人的真光」(若1:4-9)。這種生命的特質就是保祿所說的「慈悲的心腸、善良、謙卑、溫柔和忍耐」(12-13),以及勸勉哥羅森人有關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其結果是團體的共融團結,在禮儀祈禱中一同感恩、能夠共負責任、彼此寬恕和互相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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