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年常年期第6主日

甲年常年期第6主日

5:17-37

 下載版本

喜乐和希望的话语的视频抄录 – 下载版本

​耶穌對祂的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爲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爲廢除,而是爲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决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在天國裏,他將稱爲最小的;但誰若實行,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爲大的。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决進不了天國。

​大家主日好

​像所有虔誠的以色列人一樣,對耶穌來說,法律書《Torah》是神聖的;天主已經賜給了祂的子民法律,法律作爲天主的話語,是不能被否認或反駁的。耶穌在與經師和法利塞人爭論時,有時也會參考引用法律書,祂認同法律不能被廢除。

​就如我們在今天福音的開頭所聽到的,爲什麽耶穌覺得有必要澄清祂對天主給以色列人民的法律的立場。祂說:「你們不要以爲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

​在我們的翻譯中,動詞「廢除」是不正確的。耶穌從未給人以祂想廢除舊約的想法,一點也沒有。希臘原文中所使用的動詞是「καταλῦω」,即「katalúo」,這個動詞的意思不是「廢除」,而是「拆毀」、「推倒」、「使其讓路」。

​耶穌說了什麽或做了什麽,讓人覺得祂要推翻法律書《Torah》呢?只要回看瑪竇福音的某些章節,我們就會找到祂想推倒基于法律書和舊約所建立的期盼和希望的原因。耶穌曾說過:「神貧的人是有福的……」以及所有其他的真福。而且,人們肯定會想:「祂到底在說什麽?」聖書中不是曾說過,天主或許會以使義人滿享財物的方式來降福他們嗎?

​所有的猶太教派,包括:狂熱派、法利塞人、撒杜塞人、厄色尼人,都有自己所等待的默西亞的形象,而他們都認同默西亞應該具備以下這個特質:即,祂會是成功的,祂將給所有跟隨祂的人以成功、財富、福祉。在這一點上,他們都認同。而這也是耶穌的門徒們的想法。

​我們還記得伯多祿,當耶穌告訴他有必要獻出生命時,伯多祿說「不」。「他們必須爲我們服務。」這是所有以色列人所懷有的信念,包括門徒們,這是他們從舊約的著作中所獲得的信念。記得聖咏第72篇:「塔爾史士和群島的衆王將獻上禮品,舍巴和色巴的君王,也都要前來進貢。」(咏72:10)一個達味般的君王,統治著一切。還有,梅瑟在《申命紀》第28章中告訴以色列人民:「上主必立你爲首,而不做尾巴,你常是高高在上,而總不屈居在下……」(申28:13)在下面的是其他的民族。

​耶穌想要推翻這一切,推倒所有這些希望。祂宣稱:偉大的不是統治者,而是服侍的人;不是在上面的人,而是在下面的人。耶穌的期望與人們的希望不一致。這就是爲什麽耶穌重申道:「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决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在天國裏,他將稱爲最小的。」

​耶穌提到了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祂並不是蔑視它們,但它們並不是最終的目標。要進入天國,首先,有必要檢驗的是,天主啓示的第一部分(即舊約)是否已經被內化。相較于祂所提出的,那些是「最小」的誡命。

​實際上,在認同了先知們的法律的價值及其不可觸犯性之後,耶穌繼續作出了一個肯定,爲下文的六個例子做準備,這些都是必須遵守的,有關舊約的正義的誡命。祂並沒有否認它們,而是說必須更進一步:「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决進不了天國。」

​要遵守法律書《Torah》。「Torah」一詞源于動詞「iará」。「iará」的意思是劃出一個箭頭,因此,指示了一個方向。法律書《Torah》已經指出了正確的方向。但在某一點上,《Torah》已經止步了。有必要再往前走。它沒有指出必須到達的最後的地平綫。有必要往前跳一步。事實上,耶穌基于《Torah》的內容舉了六個例子。「法律書已至此……現在,我告訴你們有必要達到的最終目標。」

​若我們去細究這六個例子,我們也會認同,到這種程度之後,就不可能再進一步了。耶穌所提出的,是人類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不可能再往上走了。

​現在讓我們來聽一聽,從法律出發,耶穌所要求我們邁出的第一步,即,對那些想要成爲祂門徒的人,或者更確切地說,那些只是想要成爲一個真正的人、一個實際意義上完整的人的人,所提出的要求。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我却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給古人說」,這個被動,是一個「神賜的被動」。也就是說,「你們一向聽過,天主曾說:不可殺人。」這是十誡之一,有關于人類生命的不可觸犯性。

​記得《創世紀》第九章中說:「我要追討害你們生命的血債:……因爲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的。」(創9:5-6)也就是說,像所有的君王一樣,天主建造了自己的雕像。埃及的法老們或美索不達米亞的國王們,他們都做了什麽?他們建造了自己的雕像,觸摸這些雕像意味著攻擊掌權者。天主使用了這樣的類比:「我按我的肖像造了人」。觸犯這肖像的人就是在觸犯天主。然後,耶穌繼續說……但首先要說明一點,

​有些譯本說:「我却對你們說」。這是不正確的。這個「却」,讓人覺得(耶穌要說的)與天主所說的相反。在希臘文的原文中,這個「却」是不存在的。希臘文本中說:「ἐγὼ δὲ λέγω ὑμῖν」,意思是:以前說的是……然後我告訴你們。給古人說的話,是非常好的,必須保留。「現在,我告訴你們,要尊重天主的肖像,也就是人,還必須要做到什麽。」
​因此,在耶穌要說的所有例子,即那六個例子中,沒有這樣的「却」。有些人把這些例子當作舊約的反例。這種對立是不存在的。耶穌沒有反對舊約,而是給予延伸,指明天主的話語應該達到什麽程度。

​從這一戒律可以做出歸納性的解釋,即,不剝奪任何生物的生命。但是,對天主而言,人的生命並不是指在現世生長、生存的生理生命。我們遇見一個身體健康的人,然後說:「這不是生命。」要成爲配得上稱爲「人」的生命,需要的很多。耶穌給出的第一個例子是「殺人」,雖然生理生命不可觸犯,這點在舊約中已經說過了,但是現在耶穌指出了最終的目標。

​爲了不觸犯人的生命,祂給出了第一個例子:不可發怒;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是在剝奪他的生命。讓我們試著去理解:發怒是面對不正義,面對針對我們或任何其他人的邪惡行爲時的拒絕反應。發怒是天主設定的一種衝動,是出于對善的愛。一個人面對邪惡而不發怒,意味著他沒有愛。

​其實,在舊約中,關于「天主的義怒」的談論,要比關于人的發怒的談論多得多。如果天主不發怒,祂就是冷漠的,沒有感情的,無法去愛的。其實,我們記得洗者若翰說過「天主的義怒臨近了」。爲什麽說天主的這種憤怒,祂的發怒,是好的?因爲,與我們不同,祂的怒不是針對作惡的人,而是針對邪惡本身。我們內的憤怒很容易失去控制,進而變成侵犯,變成對作惡者的仇恨,對兄弟姐妹的仇恨。發怒的對象應該是邪惡本身,而不是作惡的人。

​這就是耶穌所說的:雖然你沒有剝奪兄弟姐妹的生理生命,但如果你失去了對憤怒的控制,不責備邪惡,而是責備作惡者,你就犯了殺人罪。通常情况下,我們不做這種區分,而是將作惡者等同于邪惡。我們試圖通過將此人移除來消除邪惡。不是說我們真地殺了他……但如果疾病帶走了他,我們也不會有多大的遺憾,因爲,那時,他所犯的惡就沒有了,因爲這個人不存在了。

​這種發怒就是殺人。殺人的模式總是這樣:「我不希望你存在」;「我不希望你活著」;「如果你不存在,世界會更好」。爲什麽?因爲他作惡。不!必須被消除的是邪惡,而不是作惡的人。保祿在《厄弗所書》中說得很美,在第四章,他說:「你們縱然動怒,但是不可犯罪。」(弗4:26)也就是說,要控制天主所賦予的這種衝動,指出存在的邪惡,但不要失去控制,不要侵犯作惡之人。「願落日不因你的憤怒而驚擾你。」

​殺人的第二個例子:稱自己的弟兄爲「傻子」。「傻子」的希伯來文是「raqá」,意思是「空的腦袋」。這樣稱呼不是很嚴重,但對耶穌而言,就是殺人。換句話說,哪怕是從兄弟身上奪走一個小小的生命喜樂,就是殺人。我們决不能這樣做。

​第三個例子:「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耶穌舉這些例子是要告訴我們:哪怕是說一句能奪走別人的微笑的話,就已經是一個小的殺人行爲。例如,謠言、流言、咒駡、誹謗……都是用舌頭殺人的形式。

​我們知道,我們都在犯這些殺人罪。如果能用X射綫來捕捉,看看我們內心是怎樣的,那一定是一個很髒亂的墓地。我們會爲自己所犯的罪感到羞愧。由于我們的脆弱,我們不可避免地奪走了兄弟姐妹的生命。

​那麽,該如何做呢?這就是耶穌現在要說的:「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麽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决不能從那裏出來。」我們與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我們行善,但我們也作惡。這是不可避免的。該怎麽做呢?耶穌說:要與兄弟姐妹修和。這修和對祂而言如此重要,以至于被祂賦予了絕對的優先權。

​爲了解釋這一點,耶穌使用了對比的方法,提出了與祂人民的宗教文化相矛盾的做法。辣彼們規定:一個人一旦開始祈禱,就不能中斷這個禱告。他們還說:「即使有蛇蜷縮在你的腿上也不能中斷。」而耶穌說,爲了與兄弟姐妹修和,你必須中斷,不僅是中斷祈禱,甚至是中斷在聖殿的祭獻。

​讓我們記住耶穌所說的:如果你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麽怨你的事。有人會說:我受到了很大的冒犯,我對我的弟兄有意見,因此,我不能參與彌撒聖祭。不,不是說這個。讓我們注意耶穌所說的:如果你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麽怨你的事。如果你受到了你弟兄的冒犯,你不能怨恨他。但是,耶穌要求的是,你在祭壇上獻祭之前,應該總是問自己:有沒有人對我有意見?

​這樣做的原因是:祭品是我們自願放弃的東西,但在希伯來宗教中,祭品=「corban」,源自動詞「enakrib」,意思是:「來」,來接近上主。獻祭就是接近天主和弟兄。如果你與你的弟兄疏離了,你知道他因你做了錯事而怨你;如果此時你還接近天主;那麽,你就是一個僞君子。因爲你必須首先解决你與弟兄疏離的問題。當你的弟兄遠離你時,你不可能接近天主。天主不會接受你的祭獻。這就是虛僞。

​然後是緊迫性:「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這裏的「路」,不是指別的,而是指我們的人生路。在與天父的最後會面之前,你必須先和解。如果你有事怨恨你的兄弟姐妹,你就無法到達天父那裏。

​在《瑪竇福音》成書前幾年,《十二宗徒遺訓》(「Didache」)已經寫成。它與《瑪竇福音》一樣,都是在安提約基雅,在相同的城市背景下寫成的。在《瑪竇福音》寫成以前,這本教理書已經寫好了,叫做「Didache」。在主日,你們要聚在一起,擘餅,舉行聖體聖事,懺悔你們的罪過,使你們所奉獻的犧牲純潔;但凡與同伴有爭執的,不要參加你們的聚會,直到他們和解,以免你們的犧牲被玷污。」(Didache 14:1-2)

​兩個世紀以後,同一地區的一位主教用這些話勸誡他的弟兄們:(當有問題時,主教是宣布團體裁决的人。)宗徒們的這一訓言是這樣說的:「在星期一宣布你們的判定,以便在星期六之前有時間解决(你們團體成員之間的)分歧,並在星期日調和那些彼此不和的人。」

​現在,讓我們來聽聽第二個例子,耶穌期望那些想進入天國的人能够實現飛躍。

​讓我們來聽一聽:

​「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奸淫!』我却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奸淫了她。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爲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裏,爲你更好;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爲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裏,爲你更好。」

​「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奸淫!』」 耶穌從法律書《Torah》開始。爲什麽會有這些背叛?天主把一切都定好了,祂希望在婚姻關係中,丈夫和妻子都參與到一種獨特的愛的關係裏,無條件的、確定的、完全的愛。因此,與配偶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發生性關係,在法律書《Torah》中被稱爲奸淫。

​這不是天主給的一條法規,如果不遵守就犯了罪,然後天主會懲罰。不是這些。天主的愛擔心你的幸福,擔心一切是否能使人具備人性。天主讓我們警惕,因爲我們的某些選擇會使我們失去人性。

​所以,這就是法律書上所寫的。這沒問題,耶穌並沒有否認它。祂沒有說:「我却對你們說……」耶穌說:這很好,現在我告訴你,「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奸淫了她」。據說,有些辣彼在他們的生活中從未注視過女人。耶穌沒有這樣。祂在與女人的關係上是非常祥和、簡單、自然、自由的。記得有一個事件,一名罪婦進入了法利塞人的房屋,耶穌允許她擁抱、親吻祂。還有,祂與婦女們的友誼,與瑪爾大、伯達尼的瑪利亞及瑪利亞瑪達肋納的友誼。

​對耶穌而言,問題不在于注視或不注視一個女人,而是在于你心裏裝著什麽……你想去到什麽地方。有些友誼、感情、關係已經是背叛了,即使沒有實際的身體行爲。愛人的心已不純潔。婚姻忠誠是一條不陌生的法規,它是夫妻之愛的本質要求。反其道而行之,是選擇死亡,而不是選擇生命。那是使你失去人性的選擇。

​耶穌明確地指出了奸淫是從哪開始的:它開始于心。這個罪要從根源控制。如果等到欲望産生行爲後果,就太遲了。這就是爲什麽耶穌會提到某些行爲,這些行爲會將你帶到使你失去人性的行動中。「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奸淫,介人別人的愛情,陷入某些誘惑。面對罪的環境,面對性的誘惑,每個人都會自發地問:「我應該抓住機會,還是任其溜走?如果我讓它溜走了,也許之後我會後悔……」

​這些是人們會問的問題。某些關係,我是應該維持還是應該中斷?耶穌說得很清楚:要有勇氣早點割捨;不要等,因爲你可能失去控制,最終全身投入地獄。

​「全身投入地獄」是什麽意思?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地獄」,這裏是指垃圾場(Gehenna),指在耶路撒冷城西南部的垃圾場。不是說天主把你送進地獄。而是說,如果你不立即停止某些行爲,你就會全身(即將你的生命)投入到垃圾場裏。

​然後,「若你的右手使你跌倒,砍下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爲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裏,爲你更好。」我們所處的環境,使我們很容易就失去對本能的控制,然後會出現許多巨大的問題。這不僅影響做錯事的人,而且影響到家庭、孩子,有時,就如經上所說,罪的後果會影響到第三、第四代。這就是耶穌如此堅持的原因。

​面對某些情况,你必須有勇氣在第一個念頭演變成奸淫行爲之前,做出必要的割捨,即使很痛苦。

​現在,讓我們來聽聽第三個例子,想進入天國的人,

​在法律之上還應該如何邁得更高。又說過:「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我却給你們說:除了姘居外,凡休自己的妻子的,便是叫她受奸污;並且誰若娶被休的婦人,就是犯奸淫。天主說了:「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

​休書的希伯來文是:「sefer keritut」。「keritut」源自動詞「karat」,意思是「割斷」、「返回」,因此,是非常痛苦的事情。它是夫妻關係破裂的證明文件。前面讀福音經文的時候,你們可能已經留意到了一張「ketubah」,現在你們可以看到我背後有兩張。「Ketuvot」,希伯來文爲「 כְּתוָּבָּה」,「寫下的東西」,是婚姻文書。

​這份文書是在「hupá」下簽署的,「hupá」是指總是在婚姻儀式中出現的「baldachin( 華蓋)」。「ketubah」是在兩個見證人面前簽署的。正如你所看到的,它用葉子裝飾得很精緻,五顔六色。這是對生命與喜樂的真正贊歌。上面畫有鴿子、葡萄花束、鮮花。上面的文字是用希伯來文這神聖的語言寫的。畫家Chagall也畫過「ketuvots」。「sefer keritut」,即離婚文書,是一個法律形式,是用黑色的英文,而不是希伯來文寫成的一紙文書。

​離婚的希伯來文是「get」,由兩個希伯來字母組成:「gimmel」和「tet」,如背景所示。這兩個字母所組成的「get」,在希伯來聖經中是沒有的。這個詞在「塔木德」時代被用來表示離婚。辣彼們注意到,不僅這個詞沒有出現在聖經中,而且在聖經的所有詞匯中,這兩個字母,即「gimmel」後面緊跟著「tet」,從未出現。

​他們還注意到,沒有一個以「gimmel」結尾的希伯來語單詞,其後面是跟著一個含有「tet」的單詞的。他們得出結論,天主並不希望這個詞出現在法律書《Torah》中。我們記得瑪拉基亞先知以天主的名義所說的話:「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說:我憎恨休妻……」(拉2:16)

​辣彼們說:當一個婚姻破裂時,天主也會哭泣。法律書《Torah》中說:如果你想休妻,要給她「sefer keritut」,證明你離開了她,你想休妻。不是天主允許休妻;但祂說:如果你休妻,爲了保護婦女,要給她提供分開的文書,因爲如果你不給她這份文書,她再婚,你可以指控她犯奸淫。因此,既然你想休妻,就要給她那份文書。天主沒有在法律書中說允許休妻。「現在,我告訴你們……」到目前爲止,《Torah》所說的一切都很好。

​耶穌說:凡休妻的,就是誘使她犯奸淫。耶穌的話非常清楚。祂很少談及性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後來使人在某些道德傳統上感到困擾。但祂的話是非常清楚的。我們必須注意,因爲當今盛行一種思想:認爲現在時代不同了,我們不再生活在中世紀……要與時俱進,趕時髦……現今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决定做自己喜歡的事。規範行爲的規則是:「做你喜歡的事」,「就這麽做」。

​我們必須提出不同的問題:「當今的思想,放任自流,性愛平庸化,到底是使人更具人性,還是使人喪失人性?」習俗的消散……所有這些都很容易使人忘記主的話,使最堅定的信念動搖,並勸說:這是正常的、人性化的、值得欣賞的。但相反,這是一種妥協,一種逃避,一種由現世智慧所支配的秩序。在這樣的秩序與規則下,人們會因這些經歷而失敗。天主愛的工程就在于:一種無條件的、明確的愛。要做到這一點,你必須下很大的賭注,也涉及到犧牲、無私奉獻。

​我們知道,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冒險,在生活中活出這些價值。我們可以目睹到我們世界所發生的一切。而耶穌已經給出了標準,去辨別什麽是正確的,什麽是錯誤的,什麽使人更具人性,什麽使人喪失人性。因此,在原則上不能做出任何讓步,因爲如果我們提出和准許非生命的選擇,我們就不會對人忠誠,這不是主所提議的。但是,耶穌沒有給任何人控告或判决人的權利。

​那些做出某些痛苦的選擇,做出某些割捨的人,需要基督徒團體一直陪伴。基督徒團體必須總是表現出理解和親善。可以,且必須,不准許任何導向死亡的選擇,但是,永遠不要判斷和譴責那些做出這些選擇的人。這些人必須總能得到幫助。

​現在,讓我們來聽聽,基督的門徒必須在法律之上做的第四個質的飛躍:

​「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我却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天,因爲天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地,因爲地是他的脚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因爲她是大王的城市;也不可指你的頭發誓,因爲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你們的話該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于邪惡。」

​在法律書中,天主曾說:「不可發虛誓!」爲什麽?因爲在某些情况下,有必要發誓。例如,如果一個人被委托照顧一隻動物,一頭驢或一頭牛,然後這只動物或受傷,或死亡,或被偷,沒有證人;那麽,照顧這些動物的人怎麽能證明他與所發生的事情無關呢?

​在這種情况下,他在上主面前發誓。而主人必須接受負責照顧動物的人所作證的事實。在巴比倫流亡期間,以色列人吸納了一些其他民族的不良習俗,也會以任何東西起誓。到了這樣一種程度:沒有人會抱怨,即便不說這樣的誓言:「如果我所說的並不屬實,願主咒駡我。」

​然後,爲了避免以天主的名義發誓,他們采納了相對妥協的形式,因此,他們以天、以聖殿、以地、以自己的頭、以父母發誓……「我却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

​對耶穌而言,發誓沒有任何意義。這有兩個原因。首先:如果需要一個人發誓,那麽表明那是一個由不信任、審查、不忠誠、相互猜疑所統治的社會。而祂的門徒屬一個不再受這些因素所引導的世界,在原本的那個世界裏,人們甚至會欺騙自己的兄弟姐妹。那是一個舊世界。

​基督的門徒已經進入了一個新世界,那裏有對兄弟姐妹的無條件的愛。因此,你不能欺騙,發誓是沒有意義的。在這個意義上,耶穌與祂人民所追求的最健康的靈性是一致的。因此,Josephus Flavius在談到庫姆拉姆(Qumram)的厄色尼人(Essenes)時說:「他們所說的一切比誓言更有力量,他們不發誓,因爲他們認爲這比作僞證更糟糕。」

​還有,與耶穌同時代,生活在亞歷山大的 Philo說:「如果一個人學會了在他所有陳述中保持誠實,那麽他的話就會像誓言一樣有價值。」所以,耶穌認同這種想法,祂說:「你們的話該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于邪惡。」但是,耶穌之所以認爲發誓沒有意義,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誓言預設了一個外邦人對天主的觀念:願天主以雷電毀滅,懲罰那些爲謊言而以祂的名義起誓的人。天主不是復仇者;因此,發誓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已經反省了這些質的飛躍,從法律出發,邁向耶穌所提出的最終目標。

​祝大家主日好,並過好新的一周。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