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透過這位籍籍無名的人——他此時在聖經中還不是名人——進入了歷史。我們以後會明白,這是天主進入人類意識中的典型例子。天主召叫人,使蒙召者以行動實現那召叫的內容。這召叫在某種程度上,使蒙召者激動不安,他的生命從此需要走向一個新的層次。
歷史資料顯示,那地區的居民是遊牧或半遊牧民族,遷移是常事,所以亞巴辣罕也必定多次遷移。不過這次遷移有這些新穎之處:一、動機是來自神聖召叫的特殊命令。二、蒙召者自願服從。三、這次遷移不再為了短期居留,而是天主許諾給他眾多後裔,和擁有作為產業的地區;這許諾和賜福,將延伸至地上萬民。四、到目前他們仍有遊牧習性,透過在舍根為曾顯現給亞巴辣罕的天主建立一座祭壇(7),表示他們開始定居;又在貝特耳建立另一座祭壇,他們曾在那裏搭帳幕並呼求天主(8)。
這些舉動,代表他們對這片土地的擁有權。以色列人認為,這是他們擁有這片土地的宗教理由,因為是來自天主的許諾。顯然,我們若不從正義的角度看這段敘述,就會跌入許多宗教對事情的一般看法,即凡是好的、積極的、或適合團體的,就說是來自神明的旨意與命令;作者的寫作意圖也是如此。
當然我們不能隨便下結論說天主不公平,因祂沒有承認客納罕當地人的權利。為正確地理解這段敘述,我們要謹記以下兩個重要原則:
一、對信徒來說,聖經是天主的話,也是人的語言,包括作者生活的特定社會歷史背景,以及個人情感與傾向。一般而言,凡對本族有益的事情,聖經作者就會毫不猶豫地把它們當作天主的話或意願呈現出來。
二、正義觀。聖經的每章每節,都應在這些關鍵原則來理解。聖經無論用明示或暗示,都一再告訴我們天主是正義的,祂一視同仁地照顧所有的生靈;正如我們在出3:14讀到,天主是今在、昔在和永在的「自有者」。這一點,我們要盡早澄清並明白。因為在這些段落和其餘各書中,我們會遇到很多敘述中的天主形象既模糊又容易使人誤會。若詮釋的立場未能留意這一點,將會誤導信徒。的確也曾發生過,有人妄用天主的名義,把神聖的形象扭曲,去愚弄百姓並散播痛苦和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