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段似乎與上下文不銜接,或許更適宜配合第10章講論門徒職的段落。耶穌沒有讓自己受家庭與父母的束縛,更邀請門徒都成為祂家庭中的一員,但不是靠血緣關係,而是靠實踐福音,作天主聖言的聆聽者和服務者。
在舊約時代的希伯來文中,「兄弟」也包括一些較近的親戚,例如:叔伯、侄子、外甥、堂兄弟和表兄弟……等等,對「姊妹」的定義也一樣。在新約當中,這個詞可以指親戚,或者那些和自己屬於同一個種族或團體的任何人。因此,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可以說是兄弟,所有的基督徒也是兄弟。
在耶穌的周圍,產生了一個新的家庭,以同一信仰作為這家庭成員的聯繫。真正的門徒並非那些靠民族血統的人,或者懂得高談闊論的人,而是那些遵從福音或者實踐福音的人(7:21)。
讀到耶穌說的這些話,我們便意識到,瑪利亞已經開闢了一條信德之路,她在這路上重遇自己的兒子和上主。瑪利亞殷勤地在天主聖言內默想日常的事件,使她的心漸漸擴大,直到某個程度,整個教會都蘊藏在她心內。所以說,瑪利亞是耶穌的第一位門徒,她所開闢的信德之路和門徒之路,是每個信徒應該學習和實踐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