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辣撒地區的人要求耶穌離開他們,會堂長卻乞求耶穌到他的家去。雅依洛是宗教權威人士的代表,他們知道自己團體已失去了對生命的願景,並希望在耶穌內重新得到啟發。耶穌不只擁有生命之權,祂更樂意豐富地賜生命給人。忽視生命的法律是完全沒有意義的,因此,雅依洛和那婦人毫不猶豫地違反了法律規條:會堂長接近這個被同輩視為異端並排斥的男子;患血漏病的婦人故意觸摸耶穌的衣服,那是法律嚴厲禁止的(肋15:19-31)。
婦人想隱瞞這奇蹟,不願群眾知道。因為她明白,如果她這個不潔者被發現擠在群眾之中污染眾人,將會遭受指責及懲罰。可是耶穌卻使她面向眾人,並向她恭賀,因為她已領悟到信德如同得到生命的力量,能把她從十二年被排擠有如死亡的境況中釋放出來。
雅依洛的女兒同樣在十二歲時死了,但這父親的信德使耶穌繼續前往他的家。群眾不被邀請進入這家,因為他們的嘲笑態度,證明他們缺乏信德(參閱創17:17;18:12)。會堂長的信德加上耶穌對生命的熱愛,使女孩死而復生。事實上,女孩開始行走,是重獲自由的標記,因她能開始一個新的生命。婦人和女孩都象徵天主的舊子民(十二支派)由死亡的法律所奴役,而天主現在邀請他們成為由生命所統治的新子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