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之災,諾厄及其家人,洪水退去

這懲罰是針對舍特的後代,他們是人類家族中的「善良」血統,本該受祝福而並非受詛咒。是加音及其後代因殘害手足才受了詛咒。無論如何,人類的罪惡並不僅來自不尊重生命的權力集團。那些善良血統的人也使天主的計劃失敗,他們也要負起責任。這正是本段的中心思想。
從整體來看,這段敘述有幾處重複,又有些資料難以確定且互相矛盾。但不要忘了,文字的背景是一個充滿寓意的世界。這段敘述基於美索不達米亞的一個古老神話,聖經把它改編,使故事中的動機和目的,與原來的神話截然不同。世界洪水的神話故事,在蘇美爾人、阿卡德人和敘利亞人當中眾所周知,也有許多版本,但以色列人卻有不同的新解釋。本段敘述有古老的歷史,專家們認為它經歷了幾個階段的編輯與融合,在公元前五世紀的以色列智者作最後的潤色,對故事內容影響最大。
聖經再次藉一段神話,來評論民族的歷史,指明人類應對自己的罪負起絕對責任,因為就是這些罪使人類受苦。這是此書首十一章所要傳達的訊息,最後以洪水的故事作總結,顯出人類沒有檢討自己的罪惡和失敗,更沒有為正義與生命服務,所以被「淹沒了」。以色列作為天主的選民,讓自己被權力慾和自私傾向所佔據,最終沉入失敗的汪洋。
從這一角度看,若追問洪水之災的歷史性,諾厄及其方舟是否真實存在,都不會對信仰有何益處。若我們站在聖經作者的角度,置身於這個古老神話呈現的社會歷史和宗教背景中,就會明白沒什麼必要去核實這些問題。讀者和聽眾應留意作者真正要說的話,那就是冒犯正義和生命,必帶來滅頂之災。信仰必須與重視正義和服務生命同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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