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在創始之初一樣(1:1–2:4a),天主在洪水之後降福了一切受造物。正如天主對亞當和厄娃所做的,祂把所有的生物(1-3)交給諾厄和他的家人照顧並管理。但這一次特別強調人對兄弟的責任。這樣,天主一次而永遠地確立自己維護一切生命的立場,尤其維護人類生命(5-6)。
第8-17節敘述了天主與諾厄立約。儘管這篇敘述出現在亞巴辣罕的盟約之前(15:1-21),也在西乃盟約之前(出19–24),但實際上本段的成書時間要晚於這兩個盟約。天主與諾厄的盟約,以彩虹為標記。聖經作者固然關注以色列人在世界上的獨特民族身份,但他們不能否認天主像慈父那樣照顧全人類。
這段經文說明了以色列人對「普世大同」的觀念。在充軍之後,以色列人更鞏固對惟一天主的信仰(依44:5-8),相信天主是普世萬民的惟一主宰(依56:3-8)。但另一方面,他們作為天主的選民,不願接受異族與他們享有同等地位。聖經作者在此把全人類放在諾厄的盟約中,選用「彩虹」這個各地可見的標記,藉此肯定天主對一切生靈有普遍的愛護和照顧。當然,以色列人與天主確有更親密的關係,享有特殊地位,尤其透過亞巴辣罕立約的標記作憑據,那就是深深刻在以色列人身上的割禮(17:10)。
以色列民族的特殊地位,最終將在耶穌內消失。因為在耶穌內,信徒之間將沒有民族和派別之分。可辨認信徒的惟一標記,對正義的熱愛和實踐、聆聽天主聖言的方式,及付諸實行的途徑(路11:28)。福音充分地說明了這點,就是在耶穌死後,聖所的帳幔從上到下分裂為二(瑪27:1;谷5:8)。保祿曾充滿激情地宣佈,在耶穌基督內已結束了一切分歧和分裂(迦3:8;哥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