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聖者雅各伯

第3-4節已包含了27:27所期待的祝福。第5-9節似乎忽視了整個第27章。厄撒烏似乎不知道父親雅各伯的心願,或更好說他不知道「不可與客納罕人通婚」的家族規定。厄撒烏娶了亞巴辣罕之子依市瑪耳的女兒為妻(9),於是厄東人與依市瑪耳人建立了關係。本章首幾節的敘述,顯出與異族通婚的不同立場,這都來自以色列人對祖先和民族歷史的不同傳統和反省。例如雅各伯奉命前往舅父家,在27:42的原因是母親防止兄弟相殘,在28:2卻是父親吩咐他娶妻。禁止與異族通婚的規定,可反映出以色列人在充軍期(公元前587-534)及充軍後的困擾,就是那些嚴守梅瑟法律的人變得封閉和排外,將一切非猶太民族的事情都拒於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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