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書最後的勸諭中,宣講者詳細闡述了基督徒的生活,也就是對天主的真正敬禮。這不僅是在任何講道的結尾都適合的道德建議,宣講者在整篇道理中,都在講述基督惟一且圓滿的司祭職,祂對天主的完全服從和自我奉獻以至死亡,同情人類的罪惡與痛苦,特別是窮人和脆弱者。
他現在勉勵讀者要像耶穌一樣成為司祭,也就是說要參與祂的司祭職,無條件地向天主降服,以自我奉獻來服務我們的兄弟姊妹。把自己的生命作為禮品,天主喜歡的真正敬禮就是這樣的祭獻。所以,此書提出的基督徒靈修就是兄弟友愛(1),同情遭受迫害和被監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監禁一樣」(3);關心受虐待的人,如同我們自己受虐待一樣,「要感同身受」(3);接待窮人,好像我們在不知不覺中接待了天使一樣(2);在婚姻之愛要忠誠且慷慨地自我給予,不可以有自私的行為,「婚床不可污穢」(4)。真誠的行為可使我們遠離貪污和盜竊,而生活正直,因天主說過「我永不離開你,也永不捨棄你!」(5)
因此,信徒司祭職的責任在於生活,而非禮儀。宣講者在下文中的一句話講得很好:「行善和互通有無,你們也不可忘記,因為天主悅納這樣的祭獻」(16)。
有些人永遠受到他們生活境況的折磨,因經濟、社會、政治或宗教原因被排斥和拒絕,如同受着被釘十字架的痛苦。他們注定要在壽終以前死去,而且常常活在社會、政治、經濟或宗教的出谷過程中,不斷地顛沛流離。他們都在大城市以外的荒野聚集,耶穌就是在這些人中,行使了祂自我奉獻的司祭職務,甚至受死。
為了闡明這事,宣講者論述了三個象徵性的出谷:以牲畜作犧牲的出谷,即是猶太人在營外獻上的「贖罪祭」(11);耶穌的出谷,祂「要用自己的血聖化百姓,祂就在城門外受難」(12);還有就是基督徒的出谷,他們追隨耶穌,必須要走到城外,「分受祂的凌辱」(13),這是世界上所有被釘者的考驗。如此,這個司祭職在邊緣、痛苦和死亡的範圍內執行職責,因着其全新性和徹底性,打破了所有的界限。
作者接着闡述基督徒必須順服並聽從那帶領他們的人,從而行使他們的司祭職(17),所指的是團體的領袖。這些領袖是繼承了宗徒職責的第二代基督徒,宗徒們給他們傳授了天主聖言(7),甚至以殉道作見證。是不是有錯誤的教義已經滲透了團體,使宗徒傳統所流傳下來的對「耶穌的紀念」受到危害呢?
作者認為,服從團體的領袖就是對耶穌忠誠,「雖然祂是兒子,也要在所受的痛苦裏學習服從」(5:8)。領袖行使權威和團體服從領袖的標準,來自「昨日、今日、直到永遠,常是一樣的」有關耶穌的紀念(8)。因而當作者說「賜平安的天主,祂以永遠之約的血,把羊群的大牧者、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者中領出來」時(20),他理解到這事。
告別辭(22-25)是一個附筆,確定了此書雖然對很多教義作出反省,但只是一篇勸導的演說,「勸勉的話」(22)。關於弟茂德被囚一事,在新約中只有此處談及這個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