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望描述的最後審判,非常冷靜而有節制。相比之下,猶太默示文學有關審判的神視便顯得冗長乏味,甚至可怕,新約裏某些重述最後審判的經文也是如此(格前15:22)。這裏的整個過程簡短易明,應該是受到達尼爾先知書第7章的啟發。文中提到一個潔白的寶座出現了,但沒有提及天主,但《默示錄》的讀者知道天主就坐在寶座上,因為惟有祂才可以「在寶座上坐着」(4:2,9;5:1,7)。天主就是判官。這裏也沒有提到耶穌基督,因為前文已描述祂是地上莊稼和葡萄園的判官(14:14-20)。
這是一個廣義的描述,神視當中人人都要站在寶座前接受審判,這就是公審判。關於那些書冊,猶太人有一個古老的傳統說法:有一部書是記載人們行為的案卷(參閱達7:10),也有一本生命冊(參閱出32:32;詠70:29;斐4:3)。這兩部書如同每個人最終結局的兩方面,每人都要按照那案卷上所記錄的個人行為受到審判。最後,罪惡化身(即否定生命)的死亡被消滅了,歷史的悲慘命運也消失了,甚至死亡之所,即地獄也被摧毀了,所有邪惡與人們的不幸結局也消失了。
有關最後審判的過程,以生命冊的出現作結。《默示錄》只記載了一本書,就是「羔羊的生命冊」(3:5;21:27)。基督徒團體以信徒的眼光閱讀這本書時,將理解到羔羊是為了各邦國各民族的無數人民的合一而被祭殺(5:9),祂的血洗淨並拯救我們。天主的愛與仁慈絕對勝過我們的悲慘和罪惡。
一切邪惡的根源和痕迹都消失了,無論是惡龍、兩隻怪獸、大淫婦、偉大的巴比倫、死亡與陰府,就連象徵仇敵的海洋也不見了。如今,任何事物都無法阻止那萬眾期待的更新的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