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為耶穌作證

耶穌這種教導的理由是前所未聞的,現在祂要使之成為合法的。在祂的努力下,一方面加強了信徒的信德,同時也揭穿了猶太人不信的藉口。
主導這段經文的觀念是「作見證」。為了證實耶穌的權柄是合法的,有以下幾方面的「見證」:洗者若翰、耶穌行的奇蹟、聖經、梅瑟。在耶穌宣言的中心部份(37)是最大的見證,即天父親自為祂作證(8:13-19)。惟有天父的印證,才使其餘的證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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