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受苦的大司祭

作者現在要告訴我們,基督司祭職的中保角色是什麼。他通過基督的司祭職與以色列的大司祭職務的對比來說明,強調兩個基本的條件:由天主選拔並立為代表,其責任是「為罪而獻上供品和犧牲」(1)。這就表達了「中保」在兩方之間的使命:與天主有親切的關係,也與罪人同甘共苦。以色列大司祭與罪人的同甘共苦,是因為司祭自身也有罪過,使他一同分擔世人罪過的處境,所以司祭也必須為自己的罪過獻祭(參閱肋4:3-12)。
司祭自身對於罪的體驗,必須使他能夠理解並同情無知和迷失的人(2)。大司祭在與天主的親切關係之中,使他成為子民的代表;而這必須是天主特別的揀選,正如天主召叫了梅瑟的哥哥亞郎,以及亞郎的後裔(參閱出28:1),由此生出司祭團體。
在猶太司祭職的背景下,宣講者現在闡述基督的司祭職,說明這不是猶太司祭職的延續,而是一種突破,是完全不同、重新定義的司祭職,並賦予「司祭」一詞及其職務一個全新的意義。其實,作者在字裏行間是要告訴我們,聖殿的司祭職已失去功能,因為它缺少了最重要的事情,即是對那些「無知和迷失的人」沒有同情和憐憫。正是司祭團體迫害了耶穌,因為耶穌將天主的仁慈給予妓女、稅吏、痲瘋病人、患病者和一切被法律判定是不潔的人。若是心靈充滿了對罪人的歧視,他怎麼能向天主奉獻贖罪祭呢?
耶穌作為司祭的第一個完全不同之處,就是祂沒有任何罪過;其次,祂的被召選及被委派為大司祭,不是因為祂來自司祭家族,耶穌屬於猶大支派,不是肋未支派。
所以,作者引用了詠110:4,這句聖詠在下文有助於闡明司祭與天主親切關係的主題。作者一直強調耶穌的整個生命是一個司祭的祭獻,祂與人類團結並承擔人類的痛苦和軟弱,正如依撒意亞所說:他受盡了侮辱,熟悉病苦……他所背負的是我們的疾苦,擔負的是我們的疼痛……因他受了創傷,我們得了痊癒(依53:3-5)。
祂在苦難中,「以大聲哀號和淚水,向那能救祂脫離死亡的父,獻上祈禱和哀求」(7);祂的祈禱獲得了俯允(參閱詠22:25),即使天主沒有免去祂最終的祭獻,但卻以復活作為祂死亡的結果。
祈禱及與人類一同受苦,使得祂的生命成了服從天主的方式,因此使「服從」變成了人類與天主相遇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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