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生活

得撒洛尼團體已擁有兄弟一般的友愛,所以保祿不必勸勉他們,而是請求他們更進一步(1)。他的請求包括命令和指引,儘管說「正如我們從前吩咐過你們」(11),卻不是保祿的命令,而是「因主耶穌」(2)給予他們的倫理指引基礎,是天主「要你們成聖」(3)的旨意。意思就是:隨從他們已知道的基督徒行為的道路(2),在個人和團體上一步步改進。
宗徒提醒得撒洛尼人必須避免這兩種惡習:淫亂(希臘文是Porneia,是「色情片」一詞的根源)和貪婪。他在後來的書信裏再次譴責這兩種惡習(羅1:29-31;格前6:9-10)。保祿不是說基督徒的一切倫理只是與性行為有關,但事實上,當時的社會風氣墮落,在城市裏尤其明顯,人們毫無節制的性行為和濫交,是人所共知的墮落記號。所以,基督徒的行為要求在性關係上無可指摘,的確非常重要,這也是由福音開始的對抗社會潮流的標記。
在保祿的教導裏,基督徒的婚姻是性生活的範圍,而性生活的基礎就是對天主的認識,具體的表現在於夫妻相親相愛並敬重彼此的聖潔尊嚴。在當時男尊女卑的婚姻關係中,通常是妻子的尊嚴不被重視,所以保祿勸勉丈夫「以聖潔和尊敬與自己的妻子相處」(4)。「妻子」在原文的字面意思是「容器」,保祿用當時的委婉語表達「身體」或「妻子」的意思,為我們今天來說也許並不恰當,但這完全不影響保祿按照福音精神維護婦女尊嚴的立場。
另一個應該避免的惡習是「貪婪」,保祿用希臘文Pragma來表達(6),意思是:「佔便宜」,隱晦地指通姦;或「骯髒的交易」,指剝奪他人的財富。無論這字是指不義或通姦,都是嚴重侵犯了兄弟或姊妹的尊嚴,都受到保祿的譴責(參閱格前6:9-10)。
保祿還有兩項勸告,一項有關彼此相愛,另一項有關勤勞而有序的生活方式。如同在《得後》所提到的,對「主的再來」的期望,似乎使有些人不再關心日常事情,甚至不再工作,以致這個小小的基督徒團體在外邦人眼中一無可取,也使團體成員無辜地受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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