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段的勸勉,要連同前文的兩段一起來看(3:7–4:14和5:11–6:20)。從教義角度來說,這是作者在此書信式道理中的第三篇偉大勸諭,證明了此書論述的基督徒生活的效果。此書信的語氣夾雜着熱情、樂觀、警告與責備。作者把基督徒團體描述成天主的家庭,由一位「偉大的司祭」來治理(21),這位大司祭已開啟聖所之門,並把自己作為通向天主的活生生的道路。
作者鼓勵他們要懷着真誠的心,以完備的信德去接近天主,因為這正適合那些「身體也用淨水洗過了」的人(22)。他要求他們用生命來見證望德,彼此關懷,「激發愛德和好行為」(24)。作者嚴厲地告誡他們要參加集會,尤其是感恩祭的慶祝。這暗示了有些人明顯且重複地缺席團體生活,這是對團體的一種冒犯。雖然作者沒有說明原因,但他在後來有所暗示,所指的是:成員害怕受到迫害、團體內部的緊張和矛盾,或者只是喪失信心和理想、有些人對等待主的再來已經感到厭倦,因為他們認為延遲得太久了。因此,作者強調我們應該振作精神,正如我們看到日子快到一樣(25)。否則,他們等待的將不會是主,留給他們的反而會是「戰戰兢兢地等候審判和那消滅仇敵的烈火」(27)。
作者繼續以很嚴厲的語氣說,將會根據人犯罪的輕重,懲罰那踐踏了天主子、以祂的血為俗物,而且侮辱聖神的人(29)。在可怕的警告以後,作者提醒當時的團體回想他們起初的忠信,那時他們「曾忍受了痛苦的嚴厲打擊」(32)。那是憂苦和監禁的時日,他們關懷那些遭受迫害的人,他們的財物被搶掠,但仍充滿喜悅,因為他們經驗到擁有「更美好和長存的產業」(34)。
過去的忠信應該使他們在面對困難時充滿信心,使團體因此前進。但在遭受迫害的時期,也可能出現背信的危險。作者結束這個勸勉之前,再次號召他們堅忍。因為還要等待很短的時間,很短,那要來的就會來,不再延遲(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