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為了保衛這種自由而寫下這段富爭議性、充滿熱情和激烈的言論,其中有一些是保祿著作裏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文句。
保祿一開始便說他是自由的,他的宗徒身份與其他的宗徒一樣,因為「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1)證據就是:「你們在主內,就是我作宗徒的印證」(2)。之後列出他作為宗徒可以享受的權利,或者像其他宗徒一樣在傳教行程中「帶着信主的妻子同行」(5),但為了團體的益處,他自由地放棄了這些權利。
可是保祿為免別人負擔他的生活費,他親手勞作自食其力的權利和自由,卻被人批評,這使保祿感到特別氣憤。正因為他做編織帳篷的勞動工作,不符合當時希臘羅馬的高尚文化品味,以致有人把他等同雙手勞動的奴隸,看他的身份不配作為宗徒兼基督徒團體的創始人。
保祿多次引經據典,堅持宗徒如同戰士、農夫和牧者,有權利享受自己勞動的成果,最後他強調:「但這些權利,我卻從未用過」(15)。保祿並不需要格林多人的認可和讚譽,對於自己的堅持,他引以自豪,更是寧死不屈。
從此,保祿繼續講述自己的福傳使命的意義,說出令人着迷的一句話:「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16)。他像先知一樣被催迫着宣講天主的話,如同耶肋米亞先知(耶15:17),受到內在訊息如火的吞噬,「我竭力抑制,亦不可能」(耶20:9)。
只有如此強烈對比的話語,才能表達保祿所領受的恩寵和現在的新狀態。當初他在大馬士革的路上與復活的主相遇,使他變成自由的人,並喜樂地被基督所束縛(參閱宗9)。這種從內在束縛他的力量就是愛,是自由的最高表達。
對這位耶穌的「紀念」,已刻在他內心的最深處,使他選擇與弱小者和邊緣人士等同,為了福音不斷冒生命危險。他在安提約基雅看到外邦基督徒受到威脅,便站在他們那邊發言(參閱迦2:11-15)。如今在格林多,他出來保衛「良心軟弱」的猶太基督徒。與猶太人在一起的時候,他看自己是猶太人;與沒有法律的人在一起的時候,他看自己是沒有法律的人;與弱者在一起的時候,他看自己也是弱者。總而言之,「對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總要設法救一些人」(22)。保祿期待什麼賞報呢?沒有別的,就是分享他所宣講的福音。
他用賽跑和拳擊的比喻作總結,那兩項比賽來自格林多舉行的「伊斯米克運動會」,好讓格林多人明白他已選擇的自由之道就在於:操練、紀律和捨棄自我,以求得獎賞。在運動場上只有一人獲得獎章,但是為基督徒來說,每一個人只要努力堅持跑下去,都會得到獎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