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諾將來的勝利和領土

一般族群或國家彼此在立約程序的最後階段,是雙方聲明承諾,呼求神明作證並降福,以及詛咒那背棄盟約者要像獻牲那樣受死(參閱24:5-8;申28)。意思是說,如果雙方都遵守了盟約的全部條件,雙方就必實踐所承諾的互惠互利;如果其中一方違反了盟約的條件,另一方就不必實踐承諾,可向對方追討損失甚至奪去對方性命,視之為天譴。如今是上主與這百姓立約,上主承諾給他們各種保護和祝福(23:20-33),百姓無以為報,最適當的回應就是遵照上主的旨意來生活(24:3)。第31節所說的地界,隱含了達味和撒羅滿王朝的地界(參閱撒下24:5-8;列上5:1)。
為以後的以色列人來說,這一段是提醒並鼓勵他們,即使被充軍或在各地異民當中居住,仍要忠於他們在西乃山下的承諾。以色列人不應隨從外族人的文化、信仰和宗教習俗,而且那些大多數違背上主的教訓和誡命。但事實上,正如先知們所譴責的那樣,這百姓曾多次背叛了上主的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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