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信中對婦女提出的要求,僅僅限於團體祈禱的範疇。這些對婦女的限制,只是後來才被人延伸至更普遍的情況。在保祿所建立的團體中,禮儀生活上男女平等的規矩無法維持很久。使人感到可惜的是在數年後成書的牧函所提出的情況:婦女需要保持靜默。這靜默將要持續數世紀,甚至在廿一世紀的今天仍然如此,的確可悲。然而,在保祿傳統的教會中,曾經有婦女領導公共祈禱,有女先知(格前11:3-5)和女執事(參閱羅16:1),婦女領袖有能力「更加詳實地講解天主的道理」(宗18:26),例如宗徒大事錄中提到的普黎史拉和阿桂拉對阿頗羅所做的(宗18:24-28)。關於不論是「希臘人和猶太人……男人和女人」(迦3:28)一概平等的福音,在基督徒教義和宗教實踐中都已經開始體現。
但後來的年代中,這個傳統改變了。儘管福音宣講的平等原則仍然得到肯定,而事實上由於男權文化的影響和對於婦女的偏見,社會常見的老現象也在基督徒團體的日常生活中再次出現。於是,我們聽到了那僵硬的、難以接受的警告:「我不准許女人教訓男人,或對男人發施號令;她總要安靜」(12)。更加不可接受的,是他試圖將自己的觀點和解釋強加在聖經裏:「受騙的不是亞當,而是那女人,完全被騙而墮入重罪」(14)。
這到底想說什麼呢?簡單地說,在這種情況下,作者是在傳播他自己的性別偏見文化,而不是天主的話語。我們應該慶幸今天這種偏見大部分已經被克服,但是在教會生活中,關於實踐基督福音所宣講的男女權利平等,事實上仍然要走很長的路。
不過,作者最想表達的,並不是反對婦女在團體生活中的地位,因為她們的重要性已得到承認。作者所要做的,是警告我們關注小團體內所產生的不穩定,有可能影響內部的團結和諧。例如我們前面提到的異端,對男人來說可能影響不大,但女人就更容易受影響。這情況的原因,或許便是父權社會中婦女地位低微,導致她們脆弱和易受誤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