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那十二人出外傳教

三部對觀福音都有這一幕,耶穌派遣那十二人去宣講天主國的來臨(谷6:7-13;瑪10:1-15)。在路加的敘述裏,最突出的是耶穌將自己的權能分給祂的宗徒:他們要出去,行他們從耶穌身上所看到的奇蹟,宣講他們從耶穌口中所聽到的福音,即宣講天主的國。
另一個特點是要捨棄個人的掛慮,和他們應如何出發。他們必須傳福音,甚至藉着他們的生活方式,謙卑地依賴人們的慷慨捐助,甘願接受任何的接待。但對於不歡迎他們的地方,要以拂去腳上塵土的姿態,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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