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敘述記載了兩個奇蹟。從一開始,這兩個奇蹟已有兩個明顯的對比:一、患重病的女孩是會堂長的獨生愛女,患血漏症的婦人是個單獨出現的成人。二、猶太女子大約在十二歲準備結婚並開始新家庭,但這女孩快要病死;婦人患血漏症十二年,經血不止的病況,可能使她半生的時光遠離了她的家庭和社區,因為法律要求隔離這類人(參閱肋15:19-27)。這兩種情況都接近死亡,耶穌卻把這情況轉變過來,將生命帶給她們。耶穌的醫治,恢復了這婦人的健康情況,並因她的信德,使她重獲一個有尊嚴的生活權利。女孩重得生命,也靠她父母的信德,使她能繼續發展她的人生,建立新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