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年法旨在回应社会中的不公和不义问题。而在旧约中,所有与社会改革有关的法律,大概唯有禧年法最激进。君王制度带来很多问题,包括从一个公平的社会发展到经济和政治方面都不公平的社会。先知们曾多次抨击这种现象(亚2:6,5:11;哈3:14)。在以色列子民流放期间,他们希望返乡,重建家园,其基础就是天主对所有人承诺的正义与和平。
司祭典关注的核心,原是在实践完美的敬拜礼仪的基础上重建国家,因为他们相信在西乃背景下颁发的法规是直接来自天主的。而同时,流放促使他们反省到在流放前人们承受的不公不义的经验。司祭典这样的安排,无论是受申命纪典的思考方式所影响,还是他们自己的创举,他们在设想的重建计划中包括了这个禧年条款,目的是可以周期性地让社会行使公平原则。
禧年在赎罪日开幕,每50年庆祝一次。那一天要在全国吹响号角,召唤所有因贫穷而在这50年内卖身为奴者获享人身自由,或者变卖产业者取回产业,有债务者得到赦免(10-17)。
但是,在以色列人流放归乡后,禧年法似乎从未实施过,至少在旧约的各部书中没有相关记录。相反,流放归乡后的社会逐渐退回到流放前的老样子,社会不公,正义不顾,大量财富聚集在少数人手里,而大部分人陷于贫穷。
禧年,后来自然也被一些人看作是争取社会解放的好机会,是使一切重新开始的机会。然而,那些拥有财富和土地的人却不允许其得以实现。他们认为,一旦这条法律被通过,那可怕的经济危机必将随之而来。
人没有能力将禧年付诸实践,所以在以色列人心中的这个理想逐渐被投射到未来的默西亚时代。即将来临的默西亚必定会向卑微者和受压迫者宣告恩慈之年(参阅依61:1-2)。这正是耶稣在纳匝肋的会堂中发出的纲领性宣告:上主的神临于我,因为祂给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贫穷人传报喜讯——向囚犯宣告释放,向盲者宣告复明,向受压迫者宣告自由——宣布上主的恩慈之年(参阅路4:1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