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再次颁布十诫,使梅瑟有机会提醒人民,天主的法律、典章,以及他们要守的承诺,就是要单单敬畏上主天主(参阅6:13),在一切事上只履行上主给他们指定的道路(5:33),全心、全灵、全力爱上主(6:5),并唯独事奉祂(6:13)。总之,要忠实履行上主天主的法律和典章(6:24)。除了这些承诺,人民应心受割礼,不能再顽固执拗(10:16),要认识到天主的大能与正义,以及祂无条件地关爱贫穷者、孤儿、寡妇和外方人(10:18)。所以,以色列人民也应学习关爱他人,向不幸者伸出援手(15:8,10:19)。
天主为解救以色列人民而在埃及行奇迹异事(11:3-5),且是在所有以色列人民(过往的和当时的)前行了这一切。在申命纪典的改革者看来,这里的人也包括正在听他们演讲,及呼吁改革的人。
人可以依赖这位拯救人的天主,因为祂在预许之地仍会行同样的事。但是人必须忠于天主,认真履行祂的诫命。以色列人在福地享受的繁荣和康乐,将是天主信实的明证(12-15)。他们如果离弃天主的旨意,而敬拜其他神明(16),就要遭诅咒(17)。所以他们在渡过约旦河拥有福地的那一刻(31),应铭记这些法律和典章,慎重考虑他们的选择:选择生命以得蒙祝福,还是选择死亡导致诅咒与毁灭(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