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约古厄丕法乃之死

安提约古四世要为失败的尼加诺尔与提摩太报复犹太人(1-4),却在进攻耶路撒冷的路上身患恶疾,继而跌落车下,摔得惨重(5-10)。他在临终前忏悔己罪,许愿要善待犹太人(11-17),并发信公布继位者(18-29)。作者借此表达了三个重点:极恶之人也有谦卑认罪的时日,曾反抗天主的人也要承认天主的力量,并归还犹太百姓应有的权利。

号称“厄丕法乃”(希腊文的意思是“神的显现”)的安提约古四世,自认是神在人间的显现(8;比较依40:12,51:15;咏65:8,89:10),但神的惩罚却临到他身上。关于他的死亡,虽有不同版本的记载(比较1:13-16;加上4:36-59,6:1-16),但都象征历代暴君的罪恶、残酷、傲慢、自比为神(4-8)、亵渎神明和滥杀无辜(28),以及他们应得的报应。
在旧约圣经里,拿步高(达4:31-37)和尼尼微人(纳4:11)都得到了天主的宽恕,但安提约古为什么得不到仁慈天主的宽恕呢?这可从三方面来理解:一、本书作者的神学有别于耶稣的神学,耶稣劝人宽恕直到七十个七次(玛18:22),但作者的观念是犹太法律中的报复律,例如以眼还眼(肋24:19-21)。在此背景下,犹太人和殉道者因安提约古四世而受苦受死,所以安提约古四世也必须承受同样的痛苦和死亡。二、作者在叙述中使恶人亲口认罪,是为强调上主的全知全能,以及祂必保护和抬举忠信的子民(例如3:35-40,8:34-36);另一方面,作者也知道掌权者的忏悔更多时候是一种策略,只为避免问题,实则要保留自己的权力,绝非发自内心的忏悔(加上7:26-30,10:1-18)。三、《达尼尔》和《约纳》先知书与本书都属于希伯来圣经的“著作类”(Writings),旨在阐释上主掌管普世的历史,并重视人的生命。安提约古四世和埃及法老一样,在犹太人民的记忆中都是压迫者的象征,这些暴君都是在失败中才被迫承认犹太人的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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