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市玛耳

天主对亚巴郎的许诺(子孙繁多)还没有实现(12:2,13:16,15:5)。撒辣依又不能生育,她便按照当时的风俗,由她的婢女为她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婢女是埃及人(3)。梅瑟法律规定:“你需要的奴婢,应来自四周的民族,由他们中可购买奴婢。”(肋25:44)以色列人与依市玛耳人的敌对关系始于很久以前。本段描述了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敌对的历史因缘。依市玛耳的母亲哈加尔,虽然因不尊重主母撒辣依而遭虐待,但天主没有抛弃她。天主没有许给她土地,但却应许她后裔繁多(10)。作者把不属于这片土地的这群人,巧妙地称作“野驴”、分离出去的弟兄(12)。他们要屈服于以色列,正如上主的使者对哈加尔所说的:“回到你主母那里吧!屈服在她手下”(9)。
为能正确地理解天主的正义,我们必须注意以下两个重要因素:一、虽然本段预言将来要发生的事,但事实上是借古(上古时代)喻今(圣经成书时代以及现今的状况)。二、作者和信徒团体都倾向于把有益于自己团体的事看作天主的旨意,而不考虑对于其他团体的影响。正因如此,我们有必要从正义的角度加以阅读,以免误解关于天主的仁慈和爱。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