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序言 

那在起初已有的生命之言,

就是我們聽過,

我們親眼見過,

注視過,

並親手觸摸過的——

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

我們見過了,

也為此作證,

並向你們宣講這永恆的生命;

這生命原與父同在,

而且向我們顯現了——

3

我們把所見所聞的,向你們宣講,

使你們與我們共融相通,

而我們是與父和祂的聖子耶穌基督共融相通的。

4

我們把這些事寫出來,

好讓我們得到圓滿的喜樂。

5

光明與罪

這就是我們由祂所聽到,

並向你們宣講的訊息:

天主是光,

在祂內沒有黑暗。

6

如果我們說自己與祂共融相通,

卻仍在黑暗中生活,

我們就在說謊,

沒有實踐真理。

7

但是,如果我們在光中生活,

如同祂在光中一樣,

我們就彼此共融相通,

祂聖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8

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罪,

便是欺騙自己,

真理就不在我們內。

9

但是,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

天主是忠信正義的,

必要寬赦我們的罪,

並洗淨我們一切不義的事。

10

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犯過罪,

就是把天主當作說謊者,

祂的話也不在我們內。

註釋

1:1 - 1:4

序言

這書信像《若望福音》一樣以結構莊嚴隆重的序言開始,深刻地描述基督、宗徒團體和基督徒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序言裏強調三個原則:
一、天主聖言成為肉身是一個歷史事實,已經植根於基督徒的宣講之中。第二節的插入句,是將「生命之言」逐步啟示出來的描述:與父同在的聖言已顯現、被人看到、由人作證、被人宣講。
二、若望一再強調,至少重複了七次來說明自己和其他宗徒的個人經驗,是建基於現實當中、親自與耶穌的接觸。若望所用的有關感受和宣講的詞彙都有雙重意義,除了現實層面的意義之外,更重要的是超越現實感官的標記層面,這只能透過信德獲得。透過耶穌的歷史,宗徒們相信了,並見證了耶穌其人的奧秘。
三、基督徒的共融相通,是建基於初期見證人的經驗之上。這些經驗不僅啟發了團體所生活的傳統,更不斷在教會內得以延續:「我們把所見所聞的,向你們宣講」(1:3)。他們宣講,是為了讓喜樂充滿人心,使傳福音和接受福音的人心裏都充滿喜樂(1:4),也為了建立教會裏兄弟姊妹的共融,使眾人都能參與天主聖父、聖子和聖神的共融。
聖經裏的一切啟示就這樣在耶穌基督身上完美地結束了。這與父同在的「生命」透過聖子的肉身顯示出來,是為了引導所有的人,通過宗徒們的福傳使命,來到與聖父和聖子的共融。我們基督徒就是因這福音而充滿喜樂。

1:5 - 2:2

光明與罪

「光」這形象在《若望福音》是指耶穌(第8章和第12章),而本信裏是指天主,以表達天主是啟示和聖潔的根源。那些以這短語「如果我們說」(6:8,10)開始的句子,都表達了若望駁斥靈知派的某個觀點。用「光」比喻神性,是那個時代很流行的作法。在靈知派來說,信徒需要通過一種內在的光照、或者深奧的知識、或者神秘的靈魂出竅,才接觸到天主。對若望來說,要接觸到天主,是靠着個人怎樣生活行事,就是效法天主的行為並且漸漸相似祂,正如經上說:「你們應該成聖,因為我是聖的」(肋19:2)。「實踐真理」(6),真誠行事,是一種具體和存在的本質。若望好像以此反駁靈知派的抽象空談,及視物質為邪惡的思想,這些都不是實踐真理。這真理就是天主聖言,由耶穌宣講出來(2:8,10),使信徒的心滿載這聖言,以致他們的生活得到轉化。「實踐真理」是我們的皈依之路,帶領我們在生命中與基督相遇。
若望客觀而坦誠地指出一個現實:我們都是罪人。罪確實是存在的(2:8,10)。天主允許罪惡存在,那是為了通過聖子向我們表達祂的愛(參閱4:9;羅11:32;迦3:22)。我們意識到自己有罪,卻不至失望,反而使我們更新對基督的信德。因基督的救恩有三項功效,更彰顯出祂的偉大。首先,祂是我們的「辯護者」(Parakletos),這稱號在福音中是指聖神(參閱若14:16,26),但在此是指耶穌基督,祂在天主的寶坐前為我們轉求。第二,祂是「義者」:「正義」不只是祂的本質,也是祂的救恩工程所顯示的特徵,因為祂寬恕罪人,把他們改變為義人。最後,祂以自己為我們的罪做賠補(參閱出29:36-37),指基督自願犧牲在十字架上(參閱默5:9-10),一次而永遠地救贖了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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