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主的子女    

你們看,父賜給我們何等的愛,

使我們得以被稱為天主的子女,

我們也的確如此!

這世界之所以不認識我們,

是因為不認識天主。

2

親愛的,我們如今是天主的子女,

但將來怎樣,還沒有顯明。

我們知道的是:

當祂顯現時,我們會相似祂,

因為我們將看見祂的真貌。

3

凡對祂懷着這希望的人,

必聖潔自己,

如同祂是聖潔的一樣。

4

凡犯罪的,就是作了違法的事,

而罪本身就是違法行事。

5

你們知道祂曾顯現出來,

是要把罪除掉,

但祂是沒有罪的。

6

凡住在祂內的人都不犯罪;

凡犯罪的,便是沒有見過祂,

也沒有認識祂。

7

孩子們,你們不要被人迷惑了;

行事正義的人才是義人,

正如祂是正義的。

8

犯罪的人屬於魔鬼,

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為此,天主子曾顯現出來,

就是要摧毀魔鬼的作為。

9

凡天主所生的都不犯罪,

因天主的種子留在他內,

他就不能犯罪,

因為他是天主所生的。

10

由此可以顯出誰是天主的子女,

誰是魔鬼的子女:

不行正義的人,就不屬於天主;

不愛自己兄弟的人,也是如此。

11

 愛的誡命

因為這是你們從起初就聽到的訊息:

我們應該彼此相愛。

12

不要像加音;

他屬於那邪惡者,

又殺了自己的弟弟。

為什麼殺弟弟呢?

因為他的行為邪惡,

而弟弟的行為正義。

13

所以,兄弟們,

世人若恨你們, 你們不必驚訝。

14

我們知道,

我們已通過死亡進入了生命,

因為我們愛兄弟。

那不愛的,仍留在死亡中。

15

誰恨自己的兄弟,就是殺人。

你們知道,凡殺人的,

就沒有永恆的生命留在他內。

16

我們所以認識了愛,

是因耶穌為我們捨命,

我們也應當為兄弟捨命。

17

誰若有世上的財物,

但看見自己的兄弟窮困,

卻不動惻隱之心,

天主的愛怎能留在他內呢?

18

孩子們,我們愛人,

不可只用言語或論証,

卻要以行動以真誠表現出來。

19

由此可知我們屬於真理,

在祂面前我們也安心,

20

儘管我們的心在自責,

但天主比我們的心更大,

祂知道一切。

21

親愛的,若我們問心無愧,

便可坦然無懼地面對天主,

22

並且無論我們求什麼,

都從祂那裏得到,

因為我們遵守祂的誡命,

做祂所喜歡的事。

23

祂的誡命就是:

我們要信祂的子耶穌基督的名,

並照着祂給我們的誡命彼此相愛。

24

遵守天主誡命的人,

就住在天主內,

天主也住在他內。

我們之所以知道天主住在我們內,

是因為天主賜給我們的聖神。

註釋

3:1 - 3:10

天主的子女

在這段經文裏,若望欣喜地讚賞基督信仰最偉大的奧秘:從此以後,我們是天主的子女(3:2),我們要成為天主子的肖像(參閱羅8:29)。這一切都是天主之愛的恩寵和贈予。
天主聖父賜我們能分享祂的神性,這是祂美善的標記和恩寵,從而啟示祂無限的愛如此無邊無際(3:1;伯後1:4)。這個「末期」已經開始,但還沒有完成,我們仍然盼望着我們屬神的肖像將來要完全顯現(3:2-3;參閱羅8:23;哥3:4)。凡懷着這個希望的人就會聖潔自己,能擺脫任何焦慮和悲觀主義,並享受天主恩賜的自由。

3:11 - 3:24

愛的誡命

我們從起初就接受的訊息,就是彼此相愛(3:11)。這是作為天主子女的標記:從天主而來的愛一定也流向兄弟姊妹。若望重申耶穌在最後晚餐上的臨別訓言:我們要彼此相愛(3:23)。基督徒的愛是造福別人的,是善行,建立共融和團結,以對抗那以加音為代表的仇恨和隨之而來的毀滅與死亡(3:12)。所以這些話的嚴重程度是:誰不愛,就是撒謊者,甚至是殺人兇手(3:15)。
我們要格外注意這個基本的和徹底的斷言:誰愛,就會經驗到死亡之後的新生命,也可說是一個新的復活節(3:14)。但我們要注意,愛的意思是像耶穌那樣愛,愛到圓滿。就此方面,若望顯出一個卓越長老的務實和智慧。如果愛是真實的,必會在行動上表現出來。僅僅停留在「言語或論証」上,絕不會使真實的愛得到滿足。跟隨耶穌榜樣的基督徒,必須為別人犧牲自己的生命,所顯出的同情憐憫不應該只是情緒激動,而該是具體有效的行動(3:16-18)。我們這種手足之愛,必須從耶穌的觀點、祂啟示的言語和祂為了愛而甘願受死的奧秘,才能理解。我們是以天主子女的愛去愛別人,這與愛天主是分不開的(3:20-21)。天主聖父對我們的愛的聖事(sacrament),是祂的聖子(3:19);我們對天主的愛的聖事,是我們的兄弟姊妹(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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