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擔保人的危險

我兒,你若為朋友擔保,替陌生人擊掌作保,

2

你就被自己所說的話纏住,被自己的言辭束縛。

3

我兒,你既落在你朋友手中,要解救自己就該這樣做:趕快前去,懇求你的朋友。

4

不要合上眼睛睡覺,不可讓你的眼皮打盹;

5

要解救自己,像羚羊擺脫獵人的手,如鳥兒掙脫捕鳥人的手。

6

論懶惰

懶惰的人啊!你去找螞蟻,觀察牠的行為,學些智慧:

7

螞蟻沒有領袖,沒有官長或統治者,

8

卻在夏天預備食物,在秋收時積存糧食。

9

懶惰的人啊!你要躺到何時?你睡到何時才起來呢?

10

再睡一下,打盹一下,抱着雙臂再躺一下,

11

你的貧窮就如盜賊來到,你的缺乏就像武士來臨。

12

論悖逆之徒

無賴與惡徒,行事歪曲,滿口謊言;

13

擠眉弄眼,指手劃腳;

14

存心不良,總是策劃惡計,散播紛爭。

15

因此,災禍必突然降臨,他被立刻毀滅,無從挽救。

16

七件事

上主憎恨的事有六樣,祂心厭惡的有七樣,就是:

17

傲慢的眼睛、撒謊的舌頭、殺害無辜的手、

18

策劃惡計的心、急於行惡的腳、

19

撒謊的假見證,並在兄弟間散播紛爭的人。

20

再論淫婦

我兒,要遵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教導,

21

你要常常記掛在心,繫在頸上。

22

它們必在你行走時引導你,在你躺臥時守護你,在你醒來時與你談論。

23

因為誡命是燈,教導是光,管教的責備是生命的道路,

24

使你遠離邪惡的婦人,遠離蕩女輕浮油滑的話語。

25

你心中不可貪戀她的美色,不要被她的媚眼勾引。

26

因為嫖妓的代價只是一塊餅,有夫之婦卻獵取寶貴的生命。

27

人在懷裏藏火,豈不燒掉自己的衣服呢?

28

人在火炭上行走,豈不灼傷自己的腳呢?

29

與他人妻子同寢的也是如此,凡親近她的必難免受罰。

30

賊因飢餓偷取食物,人不會藐視他;

31

他若被抓到,要賠償七倍,交出家中一切財物。

32

與婦女通姦的人無理智;做這事的人是毀滅自己。

33

他必被打傷和凌辱,他的羞恥永遠除不掉。

34

因嫉妒發怒的丈夫,在報仇的日子絕不留情。

35

任何賠償,他都不考慮;你送再多的禮物,他也不肯罷休。

註釋

1:1 - 9:18

一、導論

第1至9章是全書的導論,將「智慧」描寫為天主的啟示及生命的泉源。智慧給人明辨是非的能力,引領人脫離死亡,進入生命。

6:1 - 6:5

做擔保人的危險

本書多次警告青年,不要為別人作擔保(參閱11:15;17:18;20:1-16;22:26-27;27:13),無論那是「鄰人」或「外人」,往往有生命危險。假如不幸被連累,要立刻行動,設法抽身而退(3-5)。

6:6 - 6:11

論懶惰

作者用螞蟻的比喻,激勵那些不肯勞動的人自尊自重,以工作賺取生活所需(參閱24:30-34;26:13-16)。這段認定懶人必定貧窮,但窮人不一定都是懶人。有時候,物資缺乏、窮者越窮,是不義的社會與經濟結構所造成的後果。

6:12 - 6:15

論悖逆之徒

「誠於中形於外」,人的外表能反映他的倫理觀念與社會關係。惡徒的言語行為、眼目、手腳所做的皆不善,因為他的心思邪惡。這形象恰恰與4:23-27的教導相反了。

6:16 - 6:19

七件事

這是一個「數目箴言」(比較30:15-16,18-19,21-23,24-28,29-31),這模式使聽眾容易記住那些教訓。那七件可厭的事,是指人妄用五官和肢體的罪惡,包括:驕傲、撒謊、謀殺、詭計、作惡、假見證、搬弄是非。這樣的人傷害無辜、破壞彼此的信任與和平。

6:20 - 6:35

再論淫婦

本段延續第5章的主題,呼籲人聽從父母的訓誨,才能保存自己的性命(20-23),免落入淫亂之罪。所謂「色字頭上一把刀」,作者也明言,比貪戀娼妓更危險的是貪戀他人之妻。那不僅使人敗壞家族的名聲與財產,通姦者甚至要按法律受死刑(24-35;參閱肋20:20;申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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