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窦福音
第 5 章
山中圣训
(5:1-7:28)
真福
(路6:20-23)
耶稣看见群众,就上了山。祂坐下来,祂的门徒们来到祂跟前。
祂便开口教导他们,说:
“神贫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哀恸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受安慰。
温良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继承土地。
饥渴慕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饱饫。
怜悯人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蒙怜悯。
心地纯洁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
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被称为天主的子女。
为义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当你们为了我的缘故而遭人辱骂和迫害,受各种恶言诽谤时,你们是有福的。
你们欢欣喜乐吧!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报是丰厚的,在你们之前的先知,人们也这样迫害过他们。”
门徒的形象:地上的盐与世界的光
(谷9:50;路14:34-35)
“你们是地上的盐。盐若失了味道,还怎能使它再咸呢?它再无用处,只好被丢到外面,任人践踏。
你们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无法隐藏的。
没有人点亮灯却把它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亮屋中所有的人。
同样,你们的光也必须在人前照耀,让人看见你们的善行而光荣你们的在天之父。”
耶稣与法律
(5:17-48)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废除,而是使之达到圆满。
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天地过去,法律上的一点一划也不会过去,直到全部达到圆满。
所以,凡废除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别人这样做的,在天国里将是最小的;但凡遵行这些诫命,又教导别人这样做的,在天国里将被称为伟大的。
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绝不能进入天国。”
论宽恕
“你们听过对古人说:‘不可杀人’,‘杀人者必受审判’。
我却对你们说:凡向弟兄发怒的,该受审判;凡说弟兄是‘白痴’的,该受公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疯子’的,该受地狱之火的罚。
所以,你在祭台前献你的礼物时,如果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的事,
就把礼物留在祭台前,先去与他和好,再来献你的礼物。
你和你的对头还在去法庭的路上时,要赶快与他和解,免得他把你交给判官,判官交给狱警,把你投入监狱。
我实在告诉你,除非你还清最后一文钱,绝不能出来。”
论邪淫
“你们听过:‘不可奸淫。’
我却对你们说:凡注视妇女就起淫念的,他已在心里奸淫了她。
若你的右眼使你犯罪,把它挖出来,扔掉;你丧失一个肢体,总比你全身被投入地狱好。
若你的右手使你犯罪,把它砍下来,扔掉;你丧失一个肢体,总比你全身下地狱好。”
论离婚
“还说过:‘谁若休妻,就给她休书。’
我却对你们说:凡休妻的,除非妻子不忠*,否则就是使她犯奸淫;谁娶被休的妇女,也是犯奸淫。”
论发誓
“你们又听过对古人说:‘不可背弃誓言,要履行向上主许的誓愿。’
我却对你们说:不可发誓!不可指天发誓,因为天是天主的宝座;
不可指地发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发誓,因为她是大王的城;
也不可指你的头发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
你们说话,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他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
论复仇
“你们听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却对你们说:不要以恶报恶!而且,如果有人打你的右颊,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
如果有人想控告你,拿你的内衣,你把外衣也给他;
如果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陪他走两千步。
凡有求于你的,你就给;想跟你借贷的,你也不要拒绝。
“你们听过:‘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
我却对你们说:要爱你们的仇人,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
好使你们成为你们在天之父的子女,因为祂使太阳升起照耀坏人,也照耀好人;降雨给正义的人,也给不义的人。
如果你们只爱那爱你们的人,你们能得什么赏报呢?税吏不是也这样做吗?
如果你们只问候自己的弟兄,你们做了什么特别的呢?外邦人不是也这样做吗?
所以,你们该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