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茂德前书
第 5 章
1
论寡妇
对老人不可严厉,要像对父亲一样劝勉他,对青年人如兄弟,
2
对老妇如母亲,对青年女子如姐妹,都以完全纯洁的心对待。
3
要敬重真正的寡妇。
4
如果寡妇有儿孙,他们该先学习尽孝,报答祖先,因为这在天主前是蒙悦纳的。
5
真正的寡妇是无亲无故的,已寄望于天主,并日夜不停地专心恳求和祈祷。
6
但那贪图享乐的寡妇,虽生犹死。
7
你要命令她们这些事,使她们无可指摘。
8
可是,谁若不照顾亲戚,甚至连自己的家人也不照顾,即是背弃信仰,比不信的人更糟糕。
9
寡妇登记须年满六十岁,只作过一个丈夫的妻子,
10
有行善的名声,例如:教养子女,款待过客,洗过圣徒的脚,救济过贫苦,或常做各种善事。
11
年轻寡妇不可登记,因她们若情欲冲动便离弃基督,想再嫁人,
12
就违背了当初的誓言,必被定罪。
13
此外,她们学会游手好闲,爱串门;不只游手好闲,还搬弄是非,好管闲事,口无遮拦。
14
所以,我要年轻寡妇再嫁,生儿育女,管理家务,这样,使仇敌没有诽谤的机会可乘。
15
因为有些人已转身随从了撒旦。
16
女信徒家中若有寡妇,就应照顾她们,不可加重教会的负担,以便教会帮助真正的寡妇。
17
论长老
领导有方的长老,特别是致力于宣讲和教导的,应受双倍的敬重。
18
因为经上说:“牛在打场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理应得到工资。”
19
至于对长老的指控,若没有两三个证人作证,不必受理;
20
那些犯了罪的,你就该公开指责,使其余的人*有所畏惧。
21
在天主和基督耶稣,以及蒙选的天使面前,我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有成见,行事也不可偏心。
22
不要轻率地给人覆手,免得有分于别人的罪行。要保持自己清白。
23
而你不可只喝清水了,要为了你的胃口和你时常生病,该喝点酒。
24
有些人的罪在受审判之前就是明显的,但有些人的罪是在受审判之后才明显的。
25
同样,善行也是明显的,但即使不明显,也不能隐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