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厄斯德拉回到耶路撒冷

这些事以后,波斯王阿塔薛西斯在位时有位厄斯德拉,是色辣雅的儿子,色辣雅是阿匝黎雅的儿子,阿匝黎雅是希耳克雅的儿子,

2

希耳克雅是沙隆的儿子,沙隆是匝多克的儿子,匝多克是阿希突布的儿子,

3

阿希突布是阿玛黎雅的儿子,阿玛黎雅是阿匝黎雅的儿子,阿匝黎雅是默辣约特的儿子,

4

默辣约特是则辣希雅的儿子,则辣希雅是乌齐的儿子,乌齐是步克的儿子,

5

步克是阿彼叔亚的儿子,阿彼叔亚是丕乃哈斯的儿子,丕乃哈斯是厄肋阿匝尔的儿子,厄肋阿匝尔是大司祭亚郎的儿子。

6

这位厄斯德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位经师*,精通上主以色列的天主所赐的梅瑟法律。君王同意他所要求的一切,因为上主他的天主助佑他。

7

在阿塔薛西斯王执政第七年,有些以色列百姓、司祭、肋未人、歌咏者、守门者和服侍圣殿的人,上了耶路撒冷。

8

厄斯德拉*在君王执政第七年五月抵达耶路撒冷。

9

他在一月一日从巴比伦起程,于五月一日抵达耶路撒冷,因为天主慈悲的手助佑他。

10

厄斯德拉专心研究并实践上主的法律,且在以色列讲授其法令与规定。

11

阿塔薛西斯王颁给精通上主授予以色列的有关诫命与法令的经师兼司祭厄斯德拉的诏书副本如下:

12

“诸王之王阿塔薛西斯,祝精通上天之主法律的经师兼司祭厄斯德拉安好!

13

我今颁发命令:在我王国中的以色列百姓、司祭和肋未人,凡愿意去耶路撒冷的,皆可与你同去,

14

因你已蒙君王及其七位参谋所派遣,以你手中所持有的天主法律,去视察犹大和耶路撒冷,

15

并带上君王及其众参谋自愿献给住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天主的金银,

16

以及你在巴比伦全省所获得的全部金银,连同百姓与众司祭为耶路撒冷他们天主的殿宇所自愿献出的捐献。

17

为此,你必须用这些银子购买公牛、公绵羊和羔羊,及其相应的种种素祭和奠祭祭品,并将其奉献在耶路撒冷你们天主殿宇的祭坛上。

18

至于剩余的金银,你和你的众兄弟,按照你们天主的意愿,看怎样为你们最好,就怎样用。

19

那些交给你,为你天主殿宇作服侍所用的器皿,要全部安置于耶路撒冷的天主前。

20

至于你该为天主殿宇所提供的其余一切所需,均可由王库中支取。

21

“我,阿塔薛西斯王今颁发命令,致河对岸的所有司库官:凡上天之主的法律经师兼司祭厄斯德拉向你们要求的,你们应严格执行,

22

上限为一百塔冷通银子、一百苛尔小麦、一百巴特酒和一百巴特油,盐不限量*。

23

凡上天之主所命令的一切,都该为上天之主的殿宇而严格执行,以免烈怒降于君王及其子孙的国土上。

24

我再告诉你们:你们无权向所有的司祭、肋未人、歌咏者、守门者、服侍圣殿者或服务于天主殿宇中的人要求进贡、纳粮和完税。

25

“你,厄斯德拉,要照你手中所持有的你天主的智慧,委派法官、判官去治理河对岸的全体百姓,即所有了解你天主法律的人;那些不懂的人,你们要教导。

26

凡不执行你天主的法律和君王的法律者,应严加处分,或处死,或放逐,或没收财物,或监禁。”

27

上主我们祖先的天主应受赞美!祂如此感动君王的心,以光荣那在耶路撒冷的上主的殿宇,

28

祂又在君王、其众参谋,及全部有权势的首领前仁慈待我。我因上主我天主的助佑获得力量,便召集以色列的众首领与我一同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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