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規定的節日

以色列人每年的節期不只這三個(參閱肋23章),但這三大慶節有三大共同特徵:一、這些節日和祭獻方式都來自農業文化,除舊酵母、收割田產和收藏農作物這些慶祝的方式,顯出這民族已定居,適應了以土地耕種為主的生活方式。二、都要到上主面前的聖所朝聖,也提到天主的殿(17, 19)。在公元前622年的約史雅改革之前,百姓是在地區的聖所中慶祝這些慶節,他們會趕往最近的聖所。在改革後,各人都要前往耶路撒冷的聖殿,那是惟一有效的禮儀祭祀之處。三、凡以色列男子都要出席這三大慶節,這並不表示婦女和兒童不能參加。在古時父系社會中,男子會帶領家人,尤其帶領兒子,參與法定慶節、民族和宗族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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