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案例

個人財產應受到保護,所述案例包括盜竊、濫用或疏忽而損害他人的財產。財產項目包括:牲畜、田產,以及未出嫁的女兒。犯案者的罰款和賠償非常嚴格,假如受害者為保護財產而打死犯案者,審判過程是很謹慎的(22:1-2)。凡在「上主面前」審判的案例(22:7-10),是指訴訟雙方到民間審官面前,被告要以上主之名起誓,自證清白無罪。基於上主聖名的權威(20:7),原告必須接受被告的聲明。古代社會的已婚女子屬夫家管轄和保護,未出嫁的女兒屬父家管轄和保護。提到未婚女子受玷污的案例,除了賠償父親,也是保護該女子不致完全被拋棄(2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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